1953年,一特务被判处死刑,他大声喊道:我帮江姐做了很多事

《示儿信》《与妻书》每每读来,总能感受到江竹筠与林觉民二位烈士的慷慨之情,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信念跃然纸上。
林觉民烈士写完《与妻书》不久便壮烈牺牲,而江姐(江竹筠)写完《示儿信》后,又与敌人斗争三月。
可谁又曾想到,冒死将《示儿信》带出渣滓洞的黄茂才,居然差点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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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黄茂才生于四川荣县杨佳一农民家庭。1942年,刚中学毕业的他来成都,投靠时任川康晋绥公署副处长刘重威。
对方见他写得一手好字,便将其升为少尉文书,主管起草公告和信件的工作。
不久,黄茂才从成都来到重庆,成为一名国民党特务。说是特务,但其实黄茂才还是干着以往的工作,抄抄写写,负责整理文件,也没有做过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坏事。
正因黄茂才性格老实,脾气温和,加上又是国民党内的“老人”,1948年5月,刚满二十三岁的他被派遣到设在重庆歌乐山麓的特别监狱,即臭名昭著的渣滓洞担任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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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渣滓洞后不久,一天晚上,正是黄茂才值班,由特务押来一男一女两名犯人。
女犯人登记时,黄茂才无意间瞥到她是四川内江白马店人,名字叫做曾紫霞(红岩里面的孙明霞)。男犯人叫做刘国志,二人正在谈恋爱。
得知曾紫霞为四川内江白马店人时,黄茂才不禁脱口而出道:“你和我还是半个老乡,我是荣县杨佳人,与内江比邻,以后需要帮忙的可以找我。”
此后,曾紫霞、刘国志利用放风的时间找黄茂才摆龙门阵(闲谈拉家常的意思)。得知黄茂才是贫苦农民出身,也没有接受任何军事训练,就糊里糊涂来到重庆担任渣滓洞看守的时候,他们便计划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一个月转瞬即逝,1948年7月的一天清晨,由西南长官公署押来一名重要犯人,此人就是江竹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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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正好轮到黄茂才值班,她看到登记表上的“江竹筠”三个字,心中突然一震。因为在与刘国志、曾紫霞的接触过程中,他已经得知了有关江姐的情况。
想到这里,黄茂才忍不住仔细打量面前的江姐。她身材瘦小,身高只有1米5左右,一头乌黑的秀发,脸色十分苍白,身体极度虚弱,有许多外伤。
但即便如此,江姐的眼睛里还是释放出令人胆寒的光芒。
根据渣滓洞的规定,黄茂才让江姐填了个人资料表,当看到对方填的是自贡大山浦人时,黄茂才又是脱口而出道:“我在这里还遇见家乡人。”
江姐不清楚黄茂才的情况,只是很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接着,黄茂才把江姐带到楼上一间囚室,单独关押,轻声对其说道:“你有什么要求或者要买什么东西可以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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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江姐被转移到一间女囚室,与曾紫霞和李青林等人关在一起。经过曾紫霞的介绍,江姐基本了解黄茂才的情况。
从那之后,只要黄茂才来到女囚室,江姐就会和他说一些进步知识,传授进步思想。
得到江姐的教育后,黄茂才许多不懂的道理一下就豁然开朗。时机成熟时,江姐、曾紫霞联合邀请他为党办事。
黄茂才当即表示:愿意替江姐等人充当秘密信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黄茂才第一次为党办事是在1948年8月,他帮曾紫霞带一封信给重庆一家银行的刘姐。接过信后,黄茂才于第二天来到朝天门附近一家银行,把曾紫霞的这封信交给了一位名叫刘国淑的女同志。
第一次革命工作的成功,使他非常兴奋。之后,黄茂才又冒着生命危险,前往重庆医学院第二宿舍找到一位名叫况淑华的地下党员,帮助她和狱中的曾紫霞成功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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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半的时间里,黄茂才为渣滓洞里被关押的革命义士送了上百封信,还用自己的津贴购买报刊、药物带入监狱,赢得了革命志士们的一致信赖。
江姐就曾经给他写过这样一张纸条:“小黄,你的行动已经证明你有很大的转变,我们很高兴。希望你一如既往地为我们多做好事,将来人民政府一定欢迎你,以后我们一起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原文引用)
不仅如此,江姐、曾紫霞、李青林等女同志还主动为黄茂才织了一件毛衣,让他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温暖。
1949年下半年,国内形势愈发紧张,渣滓洞看守所所长李磊通过一些细节发现黄茂才或有“叛变投共”的行为,对他更加不信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困守于重庆的国民党特务集体慌了手脚,开始遣散他们认为不可靠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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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此时,黄茂才收到老家的来信,让他赶快回来。临行前,黄茂才把自己回家的信息告诉江姐,问她有什么要往外传送的重要信件?
江姐郑重地将事先写好的一封信托黄茂才带出去,收信者是重庆市中山公园里的育才小学谭竹安,这封信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示儿信》。
据黄茂才的回忆,《示儿信》是江姐用竹签蘸着用棉花灰烬自制的墨水写在一张非常薄的毛纸上。黄茂才把信安全送到谭竹安的手,谭竹安又几经辗转送给了谭正伦。
令黄茂才没想到的是,他返回老家探望母亲时,江姐等一批中共党员于1949年11月14日被特务集体处决。江姐牺牲后的第四天,黄茂才回到渣滓洞收拾行李时得知这一噩耗。
夜里,他拿出江姐等人给自己织的毛衣(这件毛衣于特殊年代遗失),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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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解放后不久,黄茂才于“镇反”运动时被荣县公安局逮捕,他被迫承认自己参加过大屠杀,返回荣县老家是潜伏为“台湾当局”卧底的罪名。
1953年7月,荣县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判处黄茂才等五人死刑。在审判大会上,万念俱灰的黄茂才向众人大喊一声:“我不是叛徒,死也要死的明白,我其实帮江姐等人做过很多事。”
可是,已经被打上“叛徒”烙印的黄茂才,再怎么争辩都是于事无补。万幸的是,时任乡农会主席的黄大元替黄茂才说了几句好话,最后审判大会改判黄茂才死刑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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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月,黄茂才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于1964年刑满回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黄茂才多次向荣县人民法院申诉,希望推翻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一切不实罪名。
20世纪80年代,黄茂才应重庆烈士陵园纪念馆馆长卢光泽的邀请,到当年牢狱现场如实记述他所亲身经历的江姐等革命先烈的事迹。
经卢光泽的介绍,黄茂才与时任重庆某学院马列主义课教授,亦为我党优秀的女共产党员曾紫霞取得联系。
曾紫霞得知黄茂才含冤几十载,她不仅亲自给对方写了证明材料,还把黄茂才的情况通报给中央与四川省领导。1982年,荣县司法机关宣告黄茂才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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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黄茂才时隔半世纪来到渣滓洞,已是七旬老人的他站在当年关押江姐的牢房前,深深地三鞠躬。
老人家晚年时曾有记者采访他对那段过往的看法,以及强加在自己身上这么多年的不实罪名时是否感到冤枉?
黄茂才告诉记者:“我现在心情很舒畅,周围群众对我很敬重,有什么纠纷和事情都来找我,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参考文献:
[1]赵世富.一个险些被误杀的人[J].四川党史,1994(05):45-49.
[2]许曙明.江姐的信使:一生无悔的选择[J].雷锋,2018(02):74-75.
DOI:10.19564/j.cnki.leifeng.2018.0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