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两会 | 市人大代表孔繁华:提出的立法建议被采纳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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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是广州市人大第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委员,从2017年起就参与到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审议和论证。
“深刻体会到广州人大在地方立法实践中的不断探索,并逐步打造了立法主题特色鲜明、立法内容重质量、立法过程听民声的地方立法品牌。”孔繁华表示。
她认为,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是代表的职责。2023年,她先后参与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广州市消防规定》《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起草和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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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孔繁华与调研小组一起赴福州市人大学习。
“了解福州市对软木画、脱胎漆器、寿山石雕技艺、闽剧等具有显著地方特色的非遗项目进行立法保护的经验。”孔繁华告诉记者,调研中深刻体会到兄弟城市在立法主题选择上所体现的“地方特色”。
她表示,作为一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代表,每当立法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时,都非常有成就感。
在《广州市消防规定》的制定过程中,她针对“小型工程中的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争议,提出“可以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抵触上位法的规定、存在合法性问题。《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她针对“占道分拣,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行为设定处罚的规定,提出此类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宜设定行政处罚。
“上述意见均被采纳。”孔繁华说。
2024年市人大安排立法项目34项,其中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等法规涉及民生问题。
孔繁华表示,“将继续参与立法活动,发挥专业代表优势,认真研究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为广州市人大‘高质量’立法贡献代表力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庄小龙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