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例“特定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纠缠校花不成,炮制灭门惨案

2024年1月18日,日本甲府地方法院判处远藤裕喜死刑。这个判决给日本司法历史创造了一个新纪录:首例“特定未成年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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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1岁的远藤裕喜,三年前的2021年,纠缠喜欢的女同学不成,半夜闯入女方家里,杀害对方父母,放火烧毁房屋。
他作案时未满20周岁,按日本当时法律,年满20周岁才是成年人。因此,作为“未成年人”,别说被判死刑,连刑事责任都极可能被他逃脱掉。
而且,基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远藤裕喜这个名字和他的长相不会出现在任何新闻报道里。杀人放火,住几年少年院,出去后不用背负“社死”损失,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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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被称作“特定未成年人”,是因为2022年日本修改未成年人法律,将“成年年龄”从20周岁下调至18周岁。犯下杀人、强奸等极其恶劣罪行的年满18、19周岁少年犯被允许“实名起诉”“实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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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藤裕喜就是符合以上条件的“特定未成年人”,可以被实名报道,实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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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凌晨3点45分,山梨县甲府市警方接到报警,对方说家里进贼了。
但那之后,位于该市蓬泽的这户两层民宅就发生火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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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势凶猛,经过一个半小时,火虽然都被扑灭了,但这栋房子也已被全部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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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姓井上,50多岁的夫妇和两个10来岁的女儿,和和美美的四口之家。火灾过后,两个女儿活着逃离火场,她们的父母却失联了。
后从火灾现场发现两具尸体,两具尸体均有遭刃具刺伤的痕迹。警方对其进行司法检验,确认是井上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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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火灾并非木质民居常见的那种火灾事故,是有人在现场泼洒灯油后,故意纵火。
纵火之前,井上家两个女儿在睡梦中被一楼的争吵声给吵醒。起身跑下楼,与凶手撞了个正着。
两人转身逃回二楼时,凶手追过去,用手里的凶器暴打小女儿的头部。
不幸中的万幸,井上夫妇葬身火海,两个女儿从二楼阳台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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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与这家人有如此深仇大恨?
大女儿的高中男同学远藤裕喜。
案件发生后,警方通过监控录像,以及证人口供,早早就锁定了他。
10月12日19点多,远藤裕喜走进一间无人的小派出所,拨打了投案电话。他哭着跟警察说:“我杀人了。”
远藤当时19岁,属于未成年人。按日本少年法的相关规定,需要保护他的个人信息,任何媒体都不可公开他的姓名和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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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藤裕喜为什么要对井上一家下此毒手呢?
井上家是很常见的中产家庭,井上夫妇精心培养两个女儿。尤其大女儿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将棋社团主力棋手,学生会干部,是人见人爱的好脾气校花(熟悉日本社会的,一眼就明白,这是典型的有计划走大学推荐,很费心费钱的长期培养)。
凶手远藤裕喜与大女儿是高中同学,爱慕校花。可校花有男朋友,既不喜欢远藤,也没把远藤当备胎,只是普通同学之一而已。
远藤却不觉得自己没戏,他把人家女孩子的温和有教养当作“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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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恋爱纠纷都谈不上的单相思,走火入魔,最后变成他一厢情愿地“得不到你,就毁掉你”。
他准备好凶器、灯油。深夜闯入井上家,要杀死这一家四口人之后,再放火烧干净。换句话说,远藤裕喜有计划地炮制了一场极其残忍的灭门凶案。
案发前的井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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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成废墟的井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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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家的两个女儿幸运逃生,但父母双双遇害。两个十来岁的女孩子一夜之间变成孤儿。家没了,今后上大学多半没可能了。原本安逸的普通生活,普通人生路全都被毁了。精神上的重创恐怕将伴随她们一生。
2024年1月18日,甲府地方法院初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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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为“被告有刑事责任能力”,要求判处死刑。他的辩护律师坚称“远藤作案时,处于心神耗弱状态”,应回避死刑。对案发时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判定他的刑事责任能力,如何量刑,成为本案判决的焦点。
甲府地方法院顶住所有压力,判处远藤裕喜死刑:剥夺两个无辜生命的杀人行为极其恶劣。杀人动机以自我为中心,不讲道理。刑事责任重大,即便考虑到他是19岁未成年人,也无重新做人的改造余地。
这个判例的重大意义不仅在于首例“特定未成年人”被判死刑,还因日本司法的“判例参考制度”。有了这次的开创首例,将会给今后的“未成年人死刑”铺平道路。震慑住那些仗着未成年人保护法,赶在法律成年之前穷凶极恶的少年恶魔。
取材网络,谨慎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