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杨子带货引发风波后,杨子称不认识也没接触过两家招商公司

红星资本局1月28日消息,针对此前在抖音达人@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直播带货引起风波一事,杨子刚刚在微博发表了声明。
今年1月16日,黄圣依、杨子曾受抖影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抖影传媒”)的邀请,前往抖音达人@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助力推介带货。
同时,上海晟宸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晟宸泽传媒”)和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好妈妈影视”)以此进行招商,后因未按合同执行、销售数据不佳等原因,诸多商家认为好妈妈影视等涉嫌合同欺诈,并报警。详见此前报道《黄圣依、杨子当嘉宾助力直播带货,销量不及预期商家报警,警察:已受案》
杨子微博声明称,网传收取众商家3000余万元招商费的两家招商公司——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与他们没有任何关联,他们不认识也未接触过这两家公司的任何人员,更不知晓其招商内容及各种侵权行为。
杨子还称,网传的报警事件是因为这两家公司——好妈妈影视、晟宸泽传媒跟众多商家签署了销售保量承诺,在未完成保量后,商家们无法找到这两家公司,所以选择了报警。
“报警事件源于商家和招商公司的合约纠纷,并不是抖影(传媒)公司邀请我们进入覃进展直播间做两个小时嘉宾而致。”杨子说。
对于备货170万元只卖出一单的某品牌腊肉产品,杨子称,这与他们无任何关联,没经过他们任何形式的售卖及同框。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黄圣依、杨子在抖音达人@表哥(覃进展)的直播间推介的产品不含该腊肉产品。不过,在该腊肉品牌公司与晟宸泽传媒签订的合同中,确实约定了由覃进展、黄圣依、杨子进行第一场直播带货,但在实际直播中只与覃进展同框出现在直播间中。
另外,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此前曾告诉红星资本局,抖影传媒是相关活动的主办方,而晟宸泽传媒和好妈妈影视则负责电商部分。
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