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抢救”的小宇泽离世5年多 肇事司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诉

2018年十一假期,曾经在微信朋友圈刷屏的河北、内蒙古以及北京三省市爱心人士“为生命让路”事件,最终没能挽回13岁男孩小宇泽的生命,孩子于2018年11月20日不幸去世。为实现孩子从小当医生治病救人的梦想,小宇泽的母亲安国俊做出决定捐献孩子的眼角膜,为两个孩子带去光明。时隔五年之后的2024年1月31日,肇事司机任某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案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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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日19时03分,小宇泽爸爸驾驶轿车沿京藏高速公路行驶时,撞上了张某龙名下半挂货车掉落在车道内的备胎,随后将车停于道路右侧应急车道内,与儿子及另外两名乘车人下车。19时18分,司机任某纲驾驶另一辆轿车行驶到此处时,先撞到车道上的备胎,随后撞上应急车道上包括小宇泽在内的三人,造成小宇泽受伤,另外两人当场死亡。
几天后,车祸中的受害者小宇泽因伤势过重被转院至北京天坛医院。500公里的转诊路上,内蒙古、河北、北京三地司机为孩子让出生命通道。经历一个多月的抢救后,小宇泽不幸离世,生命定格在13岁。
为感谢所有为生命让路的热心人,让意外伤害不再发生,宇泽妈妈捐款设立宇泽慈心公益项目,为儿童保护而奔走。
此后,交管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大货车司机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导致车辆备胎掉落在行车道内影响车辆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任某纲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2022年8月12日,呼和浩特中院对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宣判,货车司机为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因交通肇事罪获刑5年,车主张某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年9月19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张某龙因拒执罪被判刑一事。法院查明,张某龙得知一审判决结果,仍出售名下价值近6万元的半挂车,售后未将车款提存还钱,而是全部消费,主观上具有不愿意履行其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故意。终审判决生效后,张某龙又将名下的现代牌汽车变更登记,客观上导致了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后果。赛罕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0日至5月15日对被告人司法拘留,但其仍拒不履行义务。
2023年9月8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当场表示认罪不上诉,当庭悔罪。
宇泽妈妈安国俊介绍,和因拒执罪获刑的张某龙一样,肇事司机任某纲应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赔偿安国俊25万余元等,同样没有主动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安国俊介绍,2023年11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警方对肇事司机任某纲涉嫌拒执罪进行了刑事立案。经审查,赛罕区检察院对任某纲作出批捕决定,并于2024年1月31日在赛罕区法院提起公诉。
“他之前在当地一家银行工作,检察院根据肇事司机隐瞒财产、转移财产,有能力履行却抗拒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的拒执行为,提出了量刑一年的建议。”安国俊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