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巫术:汉族的避讳和少数民族的连名

汉族古代有避讳的传统,如书写皇帝的名字要缺笔或者换个字,跟人交往时要避免提到与其父母姓名相同的字,甚至连同音的字也要尽量避免,父亲名字里的字也不可以出现在儿子的名字里。
不过,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则有历史悠久的父子连名的传统,即父辈名字的一部分也会出现在子辈的名字中。
父子连名
如乌蛮建立的南诏,其历代国君的名字是:细奴逻-逻盛-盛逻皮-皮逻阁-阁罗凤-凤迦异-异牟寻-寻阁劝-劝丰祐-祐世隆-隆舜-舜化贞(其中凤迦异做太子时夭亡,阁罗凤直接传位异牟寻),父辈名字中的字不但会出现在子辈名字中,而且父子的名字还形成了顶针回环。
白蛮建立的大理,其历代国君的名字如下:段思平-段思英,段思良-段思聪-段素顺-段素英-段素廉-段素隆-段素真-段素兴,段思智-段思廉-段廉义,段正淳-段正严(段誉之原型)-段正兴-段智兴(一灯之原型)-段智廉、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逗号分隔开的,是王位传承中不同的支系,每一支系内显示的都是父子相传,可见除了“段素顺”是个例外,所有大理国君也都是父子连名,儿子承袭了父亲名字中的一个字。
纳西族木氏土司,从元初获封土司开始,世系传承是牟保阿琮-阿琮阿良-阿良阿胡-阿胡阿烈-阿烈阿甲,明初获赐木姓后,仍同时使用纳西名字,此后的世系直到改土归流被废除为止,为:阿甲阿得(木得)-阿得阿初(木初)-阿初阿土(木土)-阿土阿地(木森)-阿地阿习(木嶔)-阿习阿牙(木泰)-阿牙阿秋(木定)-阿秋阿公(木公)-阿公阿目(木高)-阿目阿都(木东)-阿都阿胜(木旺)-阿胜阿宅(木青)-阿宅阿寺(木增)-阿寺阿春(木懿)-阿春阿俗(木靖)-阿俗阿胃(木尧)-阿胃阿挥(木兴)-阿挥阿住(木钟),其中存在世系转移,不完全是父子相承,但在土司的传承上也保证了前后连名。
日本虽然也学了中国的避讳,但父子之间连名的情况仍然风行,以大家较为熟悉的日本战国大名为例,如织田信定-织田信秀-织田信长-织田信忠-织田秀信、北条氏纲-北条氏康-北条氏政-北条氏直-北条氏次、长宗我部国亲-长宗我部元亲-长宗我部盛亲等。
室町幕府的足利将军有时候也会把自己的名字赐给战国大名以拉拢关系,如今川氏元从将军足利义晴那里获赐偏讳义字,遂改为今川义元,武田信玄(幼名胜千代)元服时,也从足利义晴那里获赐偏讳晴字,因而得名武田晴信。
避讳与连名,看似完全相反的操作,却有共同的观念源头,那就是原始思维中的姓名崇拜。
原始思维:名字是人体的一部分
原始人认为名字是身体的一部分,与人血肉相连。根据原始巫术的“接触律”,一个人如果能够获得另一个人身上的东西(比如头发、指甲、表皮),就能对其进行诅咒,既然名字是人体的一部分,那么获得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对他进行诅咒或者操控。
古埃及神话中,太阳神拉的女儿伊西斯想要获取其父的真名来操控其父,就设计让毒蛇咬伤年迈的拉神,逼拉神交出名字才肯给他清除蛇毒,拉神被迫“从体内拿出名字”,交给伊西斯,伊西斯由此得以将拉神的神力转移到自己身上,成为最强大的女神。
中国古代神魔小说里也有这种思维的痕迹。《西游记》中,银角大王叫孙悟空的名字,孙悟空一旦答应,就被收进葫芦里,号称一时三刻就会化为血水;《封神演义》中,殷商青龙关总兵张桂芳与西岐将领对战之前,都要求“来将通名”,战到酣处大吼一声“某某还不下马更待何时”,敌将就被吼得失魂落魄、落马昏迷。可见在古人心目中保护名字的重要性。
原始人之所以会认为名字与人血肉相连,是基于一种巫术理念——他们认为语言有魔力,把某个东西说出来,会产生很强烈的效果,无论是好还是坏。名字也属于语言的范畴,所以说人的名字,也可以支配此人。
比如古埃及神话中,创世神普塔就是靠语言创世,他说什么,就出现了什么。《圣经•创世纪》中,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之后六天的创世进程也都用语言发出指令,也属于语言创世。
既然语言的魔力导致名字也有魔力,原始人对待名字就产生了两种思路,一是避害,二是求福。
保护名字
为了避免名字被人拿去咒诅,全球许多地方的原始人避免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名。如古埃及人、澳大利亚和东南亚的一些原始人,都会给自己起两个名字,真名极其隐秘,往往只有父母和起名的巫师知道,只在婚礼、葬礼等重要的宗教场合秘密告知给神,以免神认错人;此外他们还会起一个假名日常使用,假名可以视为一个代号,别人无法对假名进行诅咒。
中国古代给人起的表字,实质上也是一种假名、代号,其意义要与名字相关,但用的字跟名字不同,如诸葛瑾字子瑜、周瑜字公瑾、诸葛亮字孔明等。
表字最早的记载出自《礼记·檀弓》:“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左传》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结合这些描述来看,幼时起的名应该是真名,二十岁行冠礼时起的字应该是代号。只不过后来这种习俗跟权力、等级制结合在一起,加上巫术思维退潮不用再隐藏名字,称表字就演变为一种表示尊重的礼仪了。
要防止人的暗算,还要防止鬼神的暗算,所以中国还有给小孩起贱名的传统,意在令鬼神厌恶,远离小孩。这并非晚近时代农村才有的风俗,而是渊源深远,周朝就已经存在,如晋文侯的小名就是“仇”,鲁文公之嫡长子名“恶”,齐国的田僖子名“乞”,卫灵公有大臣司空狗等,只不过后来理性崛起,这种传统在知识精英那里消失了,但在底层仍然长期存在。
透露姓名既有这么大的危害,除了不能透露自己的姓名之外,自然更不能透露亲戚的姓名,否则与谋杀无异,而谋杀亲人在许多部落都被视为大罪。所以说到亲戚的姓名时必须用别的意义相近的替代,否则在印尼的布鲁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加泽尔半岛等地,可能会被重罚甚至处死。这种思维可能就是私讳的起源。
除了活人,也要避免提到死人的名字,因为原始人害怕这样会把死人的魂魄招回来为恶,在哥伦比亚的瓜希拉人那里,提到死人的名字还会处以死刑。死人的名字既然提都不能提,自然也不会拿死去先辈的名字给儿子命名,南澳大利亚的部落里如果有人跟死者同名,还会换个名字。这种思维可能是家讳的起源。
在原始思维中,国王被视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交接的枢纽,国王具有神性,一举一动都影响到宇宙的变化,所以,提国王的名字相当于谋杀国王乃至弑神,在中国被判为“大不敬”之罪也就顺理成章了。这并非中国独有的情况,在非洲祖鲁兰、马达加斯加,大洋洲波利尼西亚等相隔甚远的地区,提酋长的名字也会被处死,应该说是一种全球普遍的原始思维,推动了“国讳”的出现。
利用名字
不过,原始思维在思考同一事物时,因为缺乏实证手段,往往正反两方面都说得通。虽然保护名字来避祸是主流,但利用名字来求福也不鲜见。
原始人认为名字具有生命能量、灵魂能量,爱斯基摩人到老年会起个新名字,希望新名字能带来新生命,让自己变得强壮和长寿。
北美的奇努克等印第安部落,如果部落中的勇士去世,允许其后代袭用其名,就是希望勇士的名字里蕴含的能量传到其后代身上,让其后代也成为勇士。西南民族的父子连名、日本幕府将军给战国大名下赐苗字等行为,都与这种思路相近,也是把自己的神圣能量传导给后代或者下属。
印度奥里萨邦原始的孔德人,在庆祝小孩出生的宴会上,会由僧人把一粒一粒的谷子放进一杯水中,每一粒谷子代表一位祖先,婴儿注视哪一粒,就是这个祖先在婴儿身上再生,婴儿就会以该祖先的名字为名,且孔德人认为其一生吉凶祸福也将与这位祖先一致。这属于以祖先之名护佑后代,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与此思路近似。
结语
原始人对待名字的两种方式,其实也就是史前巫术在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做一些事来求福,即所谓宗教仪式,是文明礼仪的来源;另一方面不做一些事来避祸,即所谓宗教禁忌,是道德戒律的来源。
经过数万年乃至数十万年的巫术积累,人们从巫术实践中总结出若干规律,将巫术义理化,同时又将对巫术的敬畏延伸到义理上,最终秉持着义理进入文明时代。
在缺乏敬畏感的现代社会,给子女或朋友的子女起名时严肃和慎重一些,多做一些有仪式感的事,会让人的内心更加平静、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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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治宇
责编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