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的农村“碎嘴子”:在外打工3年,回乡得知自己去年已“被枪毙”

图片
段作达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硕士
图片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网上冲浪之际,笔者关注到了农村“碎嘴子”现象的热度以及大众的普遍关注度,意识到该现象已然具有了相对普遍性和鲜明的社会性。下面,笔者先举数例以廓清该问题的社会表象:
城市打工青年A谈到:“我三年没回家了,回去后才知道我一年前就因‘犯了事’被枪毙掉了……三年间,我一直本本分分在外打工,却被村里人‘说死了’,还是被枪毙,我比那窦娥还要冤!”在外求学的B谈到:“前几天有几个邻居来我家串门,问我现在在哪里,我说自己在XX省份的一所985;结果邻居次日就到处传我在XX省份的酒吧里跳舞……”网友C告诫广大返乡青年:“早上最好不要在村里晨跑!今早我在村里跑了一圈,下午就被村里老人议论,说我大清早不知道从谁的被窝里跑出来了,忙慌地回家去。”类似既可笑又可气、令人哭笑不得的吐槽不计其数。有位十分幽默的网友总结道:一地的瓜子壳,把路过的人的一生都磕的稀碎;凡是路过,无一幸免!总的来看,这些社会现象具有一定的共性表征:事实被曲解,信息严重失真甚至被随意篡改,“受害方”大多是青年人,“施暴者”大多是常住村里的中老年人。
春节期间,大批在外工作、求学的人们都选择回乡过年,这种选择既是传统,也是中国人的情结。这本是阖家团聚、重归故里、欢度新春的好事,热闹事;但很多青年网友表示:返乡后,需要面对乡里乡亲、七大姑八大姨的“法术伤害”,即“碎嘴子”的侵袭,简直不胜其扰、快要疯掉;为此,很多网友甚至打算来年春节不再返乡过年。
或许是年轻人“玩梗”,或许确有其事。但无论如何,“碎嘴子”都是一种负面的、贬义的口语化表达,意指交往行为的非理性,沟通方式的琐碎化,语言内容的虚假性,交流途径的非正式性等基本内涵。这是一种文化符号或标签,人们常常以此回击被议论、被嘲弄、被构陷的负面交往遭遇。“碎嘴子”既有行为意义,指闲言碎语、无事生非、乱嚼舌根的活动;又有群体意义,特指经常性发生该行为的特定人群。
要想对农村“碎嘴子”现象的性质和影响进行社会定性,并非易事。往重了说,我们可以引证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的一句名言:他人即地狱。意指该现象对“受害者”的声誉、心理和生活都造成了巨大影响,是极恶劣的语言伤害和社会行为,这简直就是“网络暴力”的现实表现;甚至可以上纲上线至“谣言罪”。往轻了说,这不过是村里人过嘴瘾、打发无聊的惯有做法,无关痛痒,不必过分理会。说重了,不至于,毕竟村里的闲言碎语往往局限在村域之中,并不会造成广泛的负面社会影响,更谈不上“定罪”;说轻了,又太草率,毕竟人人都不想被诟病、被诬陷、被造谣,人人都有被承认、被尊重的心理需要。
客观地说,“碎嘴子”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农村,凡是存在社会关系和行为的场域中都存在违背交往行为理性的现象。那么,为什么村里的这种现象表现得尤为明显?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二:
一方面,农村往往是一个相对独立、狭小、封闭的场域,是一个彼此熟系的社会,人们关注的对象往往也是作为自己人的“村里人”。因此,嚼舌根和被嚼舌根往往都是同村人,大家互相认识,互有来往;两种社会群体甚至在角色上有时会发生转变,进而“互相伤害”,你说我,我说你,他又互相告知,没完没了……所以,在此狭小的社会场域中,“被嚼舌根”的心理感应往往更直接、更快速、更切实。这也就是上面几个案例中大多数人能够快速(往往仅需半日)得知自己被谈论的一大原因了。
另一方面,村里的人际交往存在一定的非理性,构成这种现象的因素具有相当的复杂性:人性之恶(有些村民确实看不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进而构陷之,这被胡适说成人性中的“至恶”),村民受教育水平有限、整体素质不高,接受及处理信息的能力不足(可能很多村里老人真的不懂什么是985),等等。总之,“碎嘴子”行为的目的并不是进行真实信息的交换和校对,也不是为了促进彼此间的理解和友善交际;很多时候仅仅是在一种颟顸、孟浪、不负责任的交往状态下草率地完成了语言和表情层面的交流和传递。
说到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被解释:为什么对“碎嘴子”具有较强感受的往往是常年不在村的青年人,久居农村、长期“被折磨”的人不该有更强的感受吗?笔者认为,处理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方面,从社会结构和生活模式的角度看,青年人的大多数时间都是生活在城市,过年返乡只是当下生命阶段的小部分时间。城市是一个陌生人社会,虽然人居密度要比农村大很多,但是“入住多年,仍不知邻居姓甚名谁”的交往区隔是普遍存在的。进城多年的青年人逐渐适应了这种“无必要,不往来”的生活模式,并对村里人“瞎操心”的行为具有心理上的强烈拒斥。费孝通先生将传统乡村描述为“熟人社会”,这种社会结构是村里老人一直生活着并适应了的,他们对“碎嘴子”现象逐渐脱敏并适应,甚至参与其中。有些受访老人表示:“甭看ta说我,谁要是说我,我大不了找个空子也说ta”。然而,当下进城青年正处于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虽然生在农村,但却生活在城市。正是有了这种具有“过渡性”青年人的大量存在,以及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量涌入,传统乡村结构才实现了介于熟悉和陌生之间的“半熟人社会”的转变。在此情况下,久居乡村的老年人看返乡的青年人总有些“看西洋镜”式的心理,既好奇又不甚理解,而且总是倾向于用保守、老旧的眼光看待新事物、新行为。这也就是上述案例中很多老人把晨跑扭曲化看待的一大原因了。
另一方面,从乡村文化的角度看,虽然青年人总会对村里的“碎嘴子”表示反感,但是这种反感却往往不是认真的,不会真计较,即使被讹传到“犯了事被枪毙”的地步也不会去告村里人“造谣罪”。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将这种遇事不追究的现象概括为传统乡村的“无讼”传统,这种传统仍然影响着当下乡村生活。现实中,即使是涉及现实利益的官司都可以在乡村中被私了、被消解,“碎嘴子”这种言语上的冲突更算不了什么。表面看这是一种文化包容,但似乎也意味着农村的“碎嘴子”具零成本、无责任的“自由”,加剧了该现象的泛滥成灾。
但是,村里的一位古稀老人说:“咱村的碎嘴子总是那么几个,大家都知道是谁,都离得他们远远的,不愿意跟他们共事。他们说的话,根本不着调啊!”因此,“碎嘴子”们并非具有完全意义上的“犯罪”零成本,而受到乡村社会道德体系的内在软约束,并在其中逐渐失去了自身的社会资本和信誉,甚至被孤立、被边缘化。在相对熟悉的生活交往中,村民总能轻易地对其进行群体性识别,并标签化、疏远之。正因如此,村民普遍认为“碎嘴子”们总是那小撮儿人。他们正是在“群分”的社会结构划分基础上,进行假信息、伪新闻的“炮制”和传播,是村里不受待见的“信息员”。更为重要的是,其余村民对这个特定群体的信息传递并不是听之任之、盲目相信。村民们不但具有相当精准的判断力,而且会选择保持更加谨慎、更加质疑的态度,多数时候即使听到了也不会相信,甚至会施加谴责。正是有了道德和人际的双向约束,“碎嘴子”行为才不至于泛滥成灾,乡村社会中的是是非非也才能是可控的,“好好说话,好说话,说真话”才能是乡村社会交往的主要模式,“睦邻友好”的交往原则也才能一直被农民认可和接受。
总而言之,虽然村里离谱而又滑稽的闲言碎语带给部分青年人很多心理和生活上的烦恼,但该回家过年还是得回家过年;多数时候应保持钝感力,必要时也可以采取正确、可取的方式,给予适当澄清和说明。今年过年回家,你被“碎嘴子”了吗?
本文相关扩展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新乡土中国》(贺雪峰),《交往行为理论》(哈贝马斯),《实践与反思》(布迪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