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下周审理,刑案二审开庭暂未确定

3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山西阳高“订婚强奸案”被告人席某某的母亲甄女士处获悉,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彩礼案将于3月25日在阳高县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婚约财产纠纷
男方请求法院判决女方立即返还所收彩礼
“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甄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已收到阳高县法院的出庭通知书,“在返还彩礼方面启动的民事案件,阳高县法院决定3月25号上午开庭审理。”
记者看到,阳高县法院的传票显示,案由为婚约财产纠纷,3月25日上午9时在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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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1月25日,席某某和甄女士向法院提起“订婚强奸案”民事诉讼,要求女方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结婚登记,如被告不予办理,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返还所收彩礼。2月6日,获阳高县法院受理并立案。
申请公开庭审
不会泄露各方隐私,庭审直播是普法宣传
“我作为母亲、返还彩礼案原告之一,我同时向办案法官对此案不公开审理提出异议,并提交了《公开审理及庭审直播申请书》。”
甄女士表示,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阳高县法院最早一批立案的案件,有较为典型的社会意义,关注度较高,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
甄女士认为,这起民事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公开审理,庭审直播,完全符合公开审理的原则,以及最高法关于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
“它并不是离婚案件,依法公开庭审,不会泄露各方的隐私,而且公开审理、庭审直播,还会起到更大的普法宣传效果。”
此外,对于引人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二审,甄女士表示:“我儿子所涉的二审刑事案件仍然在调查取证中,暂时还不确定二审开庭的时间,我们也在焦急等待中。”
维护合法权益
男方的辩护律师存在重庭情况无法到庭
“没有律师出庭,我们在庭审上如何维护和保障自己的权益呢?”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表示,对于阳高县法院此次开庭,“律师存在重庭、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场。”
3月21日下午,辩护律师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阳高县法院办案法官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并附上他代理的河南一起刑事案件的《出庭通知书》。
辩护律师表示,他代理的河南这起案件,在3月5日就已确定,漯河中院定于3月25日15时开庭审理。
辩护律师坦言,对于律师重庭问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时,也是在律师重庭、无法到庭的情况下,阳高县法院未予更改或延期宣判。
截至3月22日上午,辩护律师和甄女士提交的延期审理、公开审理的申请,暂未收到阳高县法院明确的书面答复。
新闻背景
27岁男子因强奸一审被判3年,上诉中院
2023年5月1日,通过婚介所结识并在中间人见证下,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字摁手印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了女孩一半彩礼10万元(约定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面积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5月2日下午,回门宴结束后,两位准新人回到这套婚房,女方指控遭到男方强奸。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席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大同中院,原定2月26日开庭,后因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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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日案发婚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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