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非干预性研究加速新药开发?先听FDA这么说...

▎药明康德内容团队编辑

近日,美国FDA发布了用于指导新药和生物制品研发的非干预性研究指南草案,内容涉及申办方何时可以使用非干预性研究来帮助证明药物的有效性,同时首次明确了申办方应向FDA提供哪些数据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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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指南草案是FDA发布的一系列关于真实世界证据文件的一部分。它建立在2018年的一个框架基础上,在该框架中,FDA承诺更明确地阐明药物申办方如何使用在临床试验之外收集的数据,以支持已批准药物的新适应症,或满足批准后研究的要求。

在这份新的指南草稿中,FDA详细界定了申办方应提交的非干预性研究所需包含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涵盖了非干预性研究的类型、研究设计方法、数据来源及其分析手段。此外,该指南还强调了观察性研究数据的可信度与相关性,明确指出在非干预性研究中所采用真实世界数据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对于有效进行因果推断极为关键。这不仅对基于真实世界数据支持的药品标签变更有重要影响,也关系到如何利用这些数据解决药物的安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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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123RF

非干预性试验中,个体的治疗方案——包括诊断和监测——不是基于预设的研究计划,而是依据当前的医疗实践而定。非干预性的观察性研究所获得的数据往往能够提供某种疗法潜在有效性的证据,但这些初步发现需通过进行随机对照试验来进一步验证。

在2020年发表于JAMA的一篇评论文章中,美国FDA局长Robert Califf博士与合著者讨论了观察性研究的价值,指出随着医疗记录和数据系统的日益复杂化,研究人员能够通过分析患者数据,获得深入见解并发现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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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该文章也提出了几个关注点。作者们提到,把诊断、并发症、治疗手段及治疗结果等信息汇总起来,可能会造成一种技术上的误导性印象,实际上这可能掩饰了系统性偏见的存在。Califf博士也提出警告,指出利益冲突可能会影响那些试图寻找数据以支持自己假设的研究人员的判断。

在该指南草案中,FDA明确要求,申办方在启动研究前应明确确定研究方案,包括选定的研究问题及其研究设计依据。草案还要求申办方提出可能的备选研究设计,并说明为何选择了特定的研究方法

最终,FDA在其文件中强调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包括来自不同研究参与者群体间不可比性所引起的混杂效应、患者筛选和结果测量的偏差等问题。因此,FDA指出,在规划和执行非干预性研究时,识别和解决这些混杂因素及其他偏差来源是至关重要的。在决定采用非干预性研究设计来支持监管决策、评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之前,申办方和研究人员应该谨慎评估这种研究设计及其执行的能力,以区分实际的治疗效果和其他干扰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