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李铁不会被判死刑!无期徒刑or死缓?需满足1条件

北京时间3月29日,昨天,国足原主帅李铁涉嫌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择日宣判。那么李铁会否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或者被判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呢?
图片
关于数罪并罚
李铁涉嫌五项罪名,我们需要先搞清楚“数罪并罚”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根据规定,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
也就是说,李铁的5个主刑当中,至少得有一个是死刑或无期徒刑,才会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一个也没有,那么数罪并罚就不能判处无期或者死刑。
图片
李铁可能判无期,死缓可能性小
李铁的5项罪名当中,受贿罪的金额最大,达到5089万余元,量刑应该也最高。那么受贿5000万左右,可能判多久呢?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意见》,提出了大致三个档次的量刑标准:
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5089万,在第二档“2000万以上不满1亿”里面,和陈戌源的8103万其实是一个档次,是完全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
比如2015年,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琨受贿3000多万元,一审就被判无期徒刑。
2023年,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吴晓东受贿5743万余元,且大部分赃款未被缴回,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但也有例外:2016年,湖北省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处原处长施秋艳“仅仅”受贿1480多万元,一审就被判无期徒刑!
当然,受贿5000万,也未必就一定判处无期徒刑,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例也有很多,所以李铁是有可能被判无期,但不是肯定被判无期。
死缓是第三档,贪污受贿超过1亿,而就算把李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2675万加上,7764万也不到1亿,可能够不上死缓。但正如上文所说,1480万都可以判无期呢。
这么说吧:该《意见》是权威参考,但并非硬性规定,而且也要考虑是否主动交代、赃款是否全部缴回、社会影响等因素,最终还得看法官自己的想法,不同法官想法不同,量刑也不一样,这都很正常。
图片
李铁不会被判死刑
死刑的情况最特殊。《量刑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于“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实际执行上,被判死刑的案例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特别是近些年来。
比如2022年,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亚市委原书记童道驰受贿多达2.7亿,一审判处死缓。
2018年,吕梁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达到惊人的10.4亿,一审被判死刑,但上诉之后,2021年二审最终改判为死缓。
综上所述,几乎可以断言,李铁不会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