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七省迎新高考丨“本来化学考了66,赋完分只有60”,陪读妈妈很苦恼

“星星这次一模成绩掉了!本来化学考了66分,赋完分只有60分。地理72分,赋完分多了2分,但还是少了4分啊。你王姨的小孩地理本来只比他高3分,赋完分就80了,这地理一门就拉了6分呐。”这是前几周某地市一模结束后,某位朋友找笔者讲述他妈妈“诉苦”的内容。这位妈妈是位农村陪读母亲,在儿子高三时就从外地辞职回到县城。在高考倒计时的每一次模考,她都高度紧张,常常和大儿子(笔者朋友)述说弟弟的成绩波动。由于高考改革,她十分担心小儿子选考的化学、地理高考时“运气”不好,“赋分变扣分”,以致高考留下遗憾。
笔者在询问高中老师后得知,包括笔者家乡在内的7省份在今年都将迎来新高考。而笔者朋友母亲述说的苦恼则是新高考下的赋分制对孩子最终成绩的影响。什么是新高考?赋分制是什么?它对新高考有什么影响?它会影响考试公平吗?笔者将结合对教师、家长和学生不同主体的访谈及现有的资料为读者回答上述问题。
图片
陪读妈妈(照片来自网络)
2014——至今我国高考改革历程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发布拉开了我国高考改革的序幕。《实施意见》发布的十年间我国先后有四批省市陆续进行了改革试点。2014年,浙江省、上海市两地首先进行试点,取消文理分科,推行“3+3”学生自主选课模式;2017年北京市、山东省等四省市同样推行“3+3”模式。其中“3+3”模式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必选+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浙江省有信息技术课程)任选3门。
2018年,广东、江苏等八省市在借鉴其他省市改革经验基础上推行“3+1+2”学生选课模式;2021年,安徽、吉林等七省紧跟改革步伐,推行“3+1+2”选课模式;2022年,河南、四川也采取了“3+1+2”选课模式。“3+1+2”科目考试模式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历史、物理两科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学生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个科目中任选两科。至此,我国高考改革已经基本覆盖全国绝大多数省市,2021年第四批改革试点的省市今年也将正式迎来新高考。对比我国各地改革情况,虽然选课方案有差异,但是都针对选课差异采取了成绩排位——定级赋分的评定模式即赋分制。
图片
高考改革试点省市
高考改革中的赋分制
什么是赋分制?赋分制实施的必要性有哪些?
传统高考直接采用的卷面分,学生考了多少分就计多少分,分文理科进行排名。但随着高考改革,学生选科组合多样化及选课难度、人数上存在客观上的差异。比如某次化学考试难度较大,如果不采取赋分制,考生平均卷面分数偏低,很难与同组选考其他科目的同学竞争。但赋分制依据学生的位次排序赋分,其最终成绩反而可能会远远高于卷面分。
因此传统高考文理科的排名方式不再适用,各地进行了赋分制的尝试。赋分制是除必考科目外的选修科目依照学生成绩排位来定级赋分的制度。在“3+3”方案下,赋分制用于计算考生“后 3”三科选考科目,“前 3”(语、数、英)三门科目按照实际卷面分计入;在“3+1+2”方案下,其用于计算考生“2”两科选考科目,其余科目按照卷面分计入总分。
与传统原始分制不同,赋分制更看重学生在同组学生中的排名位次。赋分制在最终成绩排行中,将学生的选科成绩按照分数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学生赋予不同的等级分,进而相对客观地体现学生在该科目中总体水平中所处的位置高低。举个简单的例子,某考生政治考了90分,但已经是整个考生的第一名,那所有90分的同学可能赋完分后就是100分;相反,如果这次政治难度较低,考生排名中等,赋完分后可能是85分,赋分是浮动性的。
图片
江西新高考赋分区间表
赋分制的计算规则——以江西省新高考为例
当然每个省赋分制有其具体的计算规则,仍以江西省新高考为例。
图片
江西新高考赋分计算公式
Y1、Y2分别表示某等级内所有考生原始成绩区间的下限和上限(如某次考试卷面分85-100是位于前15%的学生成绩,定级为A,此时Y1=85,Y2=100);
T1、T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的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详细看上表江西新高考赋分区间,如B级赋分区间是71-85,此时T1=71,T2=85);
Y表示考生的原始成绩,X表示考生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赋分成绩)。
考生原始成绩正好为原始成绩区间上限或下限时,不需要按转换公式计算。相应的赋分区间的上限或下限分数即为该考生的等级成绩。根据转换公式计算的等级成绩遵循四舍五入的取整规则。转换时的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以江西省某次化学考试为例来说明:某生原始成绩(卷面分)为75分。首先,按照卷面分从高到低排列,该考生被划定为B等级(位于所有考生前15%-35%)。假设划入B等级所有考生的原始成绩区间为80~65分(根据公式,Y1=65,Y2=80);那么,根据等级赋分转换公式和B等级的赋分区间(85~71,T1=71,T2=85)。
将该考生的原始成绩转换成等级成绩,具体转换如下式: 
(80-75)/(75-65)=(85-X)/(X-71)
得出上式中X的解,也就是该生化学转换后的等级成绩为:X≈80,即该考生化学等级成绩为80分。
高考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新高考改革的出发点是给学生更多选科空间,让学生全面发展。等级赋分制不仅能够较好解决选考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难度不一及选考人数不平衡等问题,而且能直接解决学生原始成绩(卷面分)不能直接相加计入高考总分的问题。因此等级赋分制能够在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的情况下,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可以说等级赋分制是在多种实践中选出的既能反应考生水平,又浅显易懂的评分方式。目前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普遍采取了这种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强的等级赋分方案。
高考改革中等级赋分制实际运行中潜在的问题
综合高考改革十年中等级赋分制的实施情况来看,学生的最终得到的转换分数能较准备反映该考生在同科目中的排名情况。但就如本文开头笔者展现的案例,赋分制存在将考试的卷面分差异扩大或缩小的情形。传统高考下,卷面分相加就是该考生的成绩。卷面分是“绝对且个人”的分数,而在赋分制中,考生的得分却是“相对且浮动”的。例如考生某次考试考出一个较高的成绩,但是如果整体考生成绩都很高,该考生的排名可能比较靠后,那么很可能会出现最终赋分反而低于原始分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反向赋分”现象。因此,赋分制在平衡不同选考科目间的评分体系和难度差异的同时,也间接导致考试区分度有所下降。如某等区间内考生的原始分可能差距较大,但最终获得赋分却相同。尤其是一些等级对应的排名跨度比较大,就会使得有更多人获得同样的赋分成绩,进而出现“千人一面”的局面。通俗来说,就是无论原始分数差距有多大,只要排名相近,那么最终的赋分成绩也就会很接近。
等级赋分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诱导”学生“田忌赛马”式选科的问题。等级赋分制通过成绩排位——定级赋分的方式对不同选考科目进行了等值处理,促进了相对公平。但客观上不同选考科目的难易程度、报考人数以及评分细则都是不同的。比如思想政治的主观题只要与答案相关,阅卷老师都可以酌情给分。而化学科目的答题则要求有答题步骤,如果只写一些猜测数值可能无法得到相应分数。通俗来讲,不同科目报考学生的能力存在一定差异这让学生以及家长在选科时都会考虑到选考科目学生数量以及难度问题,从而间接引导学生选取自己把握能排名靠前的科目。这与新高考改革给予学生按学习兴趣的选科方向背道而驰。我与某位高一分完科的学生询问她选科参考的是什么,她说老师的建议是“第一排名,第二就业,第三兴趣”。学校在分科前也会有专门的模拟测验,老师会根据学生模拟成绩推荐学生选科方向。
图片
第三批试点省市2021届新高考考生选科数据
高考改革的未来方向
以问题为改革方向,不断完善等级赋分制
在未来改革中,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等级赋分制目前潜在的问题出发,及时完善修正,保证等级赋分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笔者等级赋分制可以尝试通过选考人数标准人数进行计算。在新高考改革之初,物理弃考现象频发。如浙江省2017年参加新高考的29.13万考生当中,选考物理的仅有8万人;上海市第一届所有参加新高考的考生中,选考物理的仅占总人数的30%。浙江省针对弃考现象,出台了“对选考科目设置最低选考人数保障数量,当选考人数低于这一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的最低选考人数保障制度。这对选考人数低于保障数量的选考科目会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但选考人数高于保障数量的其他科目会依然根据选考人数实际数量等级赋分。因此通过保障最低选考科目的方式来扭转学生“功利”导向的选科趋势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可以在最低和最高的选考人数之间选取一个合适的值作为选考人数标准数量,所有选考科目以此值为基数进行等级赋分。学生选科和学校资源配置可以达成有效平衡,学生不会因为选考人数多少来顾虑自己的发展方向,从而缓解“功利”趋势的选科现象。
增强学生自主选科观念,明确改革以学生为本
自主选科的出台其本质是想拓宽学生的发展方向,但迫于升学压力,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反映,这对学生最终的选择造成影响。比如学校需要考虑教师资源配置和升学率,因此在笔者调研的学校会在选科前给学生来一次摸底测验,并根据学生分数排名,建议其选科方向;而家长除了顾虑学生排名外,也会关注不同选科组合背后的大学专业选择乃至今后的就业方向。“我选的是物理、化学、政治,我妈说以后好选专业”,这是某高中生选科的理由。当我问他自己的看法时,他说自己也不清楚喜欢什么。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重点解决学生与家长选科的困惑与疑虑,帮助其选科的自主性,拒绝跟风选科。同时,学校与教师应明确保障学生自主选科的权利,尊重学生兴趣和发展方向,不要过度成绩化导向,并和相关高校开展“大学专业近高中课堂”等活动,让高中生亲身体验不同专业学科的魅力。最后,作为选考的核心主体, 学生应首先遵从自己的内心意愿与发展规划, 通过不同渠道积极了解专业信息,不要盲目跟从于任何一方。
高校综合制定选考要求、发挥学科引领作用
在高校招生环节,不同高校及其内设的各类专业院系,应当科学、审慎地设定考生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高校应当紧密结合自身的学校特色、学科定位以及专业特点,制定出既符合实际又具专业性的招生条件与成绩门槛。具体而言,高校应当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背景、兴趣爱好以及未来职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来制定招生方案,既要确保招收到具备扎实学科基础的学生,又要兼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从而培养出新时代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同时,为避免出现“重理轻文”等不合理的倾向,相关部门还需从宏观角度进行把控,确保文理科目的平衡发展,为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在科目限定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可以是不设任何限定,让考生自由选择;也可以限定1门或2门科目,以筛选出具备特定学科基础的学生;甚至可以是3门全限,针对某些特殊专业,确保招收到具备全面学科背景的精英人才。这样的灵活设置,既有利于高校选拔到最符合专业需求的优秀人才,又充分尊重了考生的选择权,体现了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完善高中生选科配套资源,保障学生选科权真正落实
在笔者调研的中部某省两所县级高中,发现其均质受制现有的资源条件无法真正实现“3+1+2”的自主选科模式(这种模式下有12种组合方式),而是选择性为学生提供了五种选科模式“物化生、政史地、物化地、物化政、历政生”,其中物理组有3种组合,历史组在传统文科基础上,多可选了一门生物。高一年级种“物化生”有18个班、“政史地”有7个班、“物化地”有3个班、“物化政”有2个班、“历政生”只有1个班。其选科主要集中在纯文、纯理,且理科班级数量远远大于文科班(23:8),有“重理轻文”的倾向。
图片
某校部分分科部分示意图
笔者认为,为全面推动高中生选科工作的深入实施,相关部门需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与布局。首先,师生思想认同是选科工作顺利推进的基础。教师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重要引路人,应肩负起引导学生认识自我、规划学业与职业平衡的重任。通过实施“导师制”,教师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及潜能,从而为其量身定制选科方案,助其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而学生作为选科的主体,也应积极调整学习心态,主动适应选科带来的变化,不断提升自主选科能力,为未来的学习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优化配套教育资源是选科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学校应加大对软硬件教育资源的投入,灵活调整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配置,确保选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指导学生进行选科。此外,学校还应积极协调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积极应对不同选科组合班型。最后,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与分配也是推动选科工作不可忽视的一环。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使用机制,确保经费能够精准投入到高考改革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