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双宁,被提起公诉!

每经编辑:杜宇
据最高检网站4月12日消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双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唐双宁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光大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贷款获取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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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最高检网站
此前,据央视新闻1月6日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双宁丧失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职权大肆宣传个人书法等作品,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违规批准购置楼堂馆所、占用单位住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他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名人字画、纪念币等礼品和礼金;贪图享乐,接受“管家式”服务;既想当官又想出名,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双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唐双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长安街知事,唐双宁出生于1954年,1971年参加工作,1971年12月到1978年10月,在辽宁省北镇县化肥厂当工人、政工干事、党办秘书。恢复高考后,1978年考入辽宁财经学院(现在的东北财经大学),1982年毕业后的唐双宁进入建行工作。此后唐双宁的工作经历长期聚焦在辽宁省,1994年升至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行长。
1997年5月,唐双宁离开沈阳来到北京,任央行信贷管理司司长。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唐双宁出任副主席。2007年6月,唐双宁离开银监会担任光大集团董事长。一直到2017年12月卸任,唐双宁在光大集团任职超过10年。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最高检网站、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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