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标准化监管数据错漏报,浙江海港财物公司获罚30万元

瑞财经 张林霞 4月1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罚款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EAST标准化监管数据错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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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时任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部和财务部经理郑薇因对该公司EAST标准化监管数据错漏报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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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8日,注册资本15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公司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隶属于宁波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