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集团林百欣遗产案29.2亿港元争议 高等法院聆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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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香港已故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的遗产争议案件于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林百欣于2005年去世,其三房顾瑞英及其女儿林明珠未列为遗产受益人,质疑林百欣立遗嘱时认知能力,挑战遗嘱有效性。遗嘱执行人一方指出,林百欣立遗嘱前精神状况正常,并如常处理生意。案件披露遗产总值约29.2亿港元,其中林建岳获分配逾19.2亿港元。
原告方张定球、周佩华及冯蕴瑶对林百欣立遗嘱能力提出质疑,并称遗产总值实为29.22亿港元,而答辩方认为遗产总值应为600亿港元。原告根据医生评估报告认为,林百欣于2004年5月时精神能力正常。此外,丽新前董事李宝安的书面供词提到,林百欣在订立遗嘱前仍能理解并商议遗嘱细节,且当时能处理日常生意。原告还指出,林百欣未将顾瑞英及林明珠列为受益人,是因她们欠下庞大款项。案件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