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没有盖!八旬老太家门口摔伤,家属向村委会索赔

来源 | 都市现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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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佛塔村村民魏丁凤
向《都市现场》反映
她85岁的母亲前些日子摔了一跤
头撞破了
肋骨也断了三根
老人这么大年纪受这样的伤
做儿女的心里难受极了
魏丁凤认为
所在村委会要对此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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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正在卧床静养的老人就是魏丁凤的母亲,提起老人是如何受伤的?那要从3月29日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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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丁凤:我妈妈就看到袜子掉下去,捡袜子就踩了那个板子,板子烂掉了,是窨井盖没做,它施工的时候用了一块薄薄的三角板盖在上面,一直没做盖子, 三年都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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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丁凤所指的窨井就在她家门前,是村里为解决道路积水问题在3年前建的。魏丁凤说,打建好起,这个窨井就没有盖子,一直是用一块薄板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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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丁凤告诉都市现场记者,出事当天,她找到佛塔村委会,将此事反映给了村干部魏红群。对方表示,村里会调查核实。第二天又回复说,老人是自己摔的,因此就没有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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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下午,都市现场记者来到佛塔村委员会了解情况,现场工作人员是三缄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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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都市现场记者拨通了村干部魏红群的电话,可对方一直没有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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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村委会是否要对此事负责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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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刘峰平;魏女士她母亲这种事故,其自身肯定存在一点过失。当然最主要还是这个井盖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才导致这个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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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律师认为,作为建设者,佛塔村委会有义务去维护管理涉事窨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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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刘峰平: 从视频上来看,这个窨井周围确实没有任何的提醒标识,也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这是存在一个巨大安全隐患。那这种情况,村委会是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如果发生这种行为,魏女士她母亲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