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集中教育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4月19日上午,滕州市司法局组织新入矫的12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入矫集中教育活动。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雪莹应邀出席活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全体人员、市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干警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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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教育阶段,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宣读了《入矫词》,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副大队长、姜屯中队中队长邱皓然讲解了《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部分规定,就有关报告、会客、外出、请假、奖惩等规定进行了重点强调,同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倍加珍惜矫正机会,积极矫正罪错,重塑良好形象,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雪莹进行入矫警示教育授课,结合案例告诫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强化服刑在矫意识,服从管理,用心构筑未来,重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大队将持续深入开展入矫集中教育活动,上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积极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控得牢、矫得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张环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