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私愤剪断通信电缆,男子因破坏国家公用电信设施被逮捕

记者从广州警方获悉,增城警方侦破一起破坏国家公用电信设施案,犯罪嫌疑人为报私愤破坏通信电缆,造成公用电信设施修复费用和阻断通信业务损失金额总计约397万元。警方通过走访、摸排等一系列侦查工作,迅速锁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目前,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执行逮捕。
2023年底,沙埔派出所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报警,称其位于新塘镇上基村附近的一段通信电缆遭到破坏,导致附近数百户家庭受影响,损失巨大。接报后,警方迅速派员处置。民警现场了解发现,案发地点两条光缆被人为剪断。经初步鉴定,光缆损坏造成的公用电信设施修复费用和阻断通信业务损失金额总计约3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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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走访、摸排等一系列侦查工作,民警迅速锁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迅速布控,民警在增城广场将其抓获,并在其小车后备箱搜出作案用的铁锹一把。
根据前期的侦查,经办民警发现嫌疑人张某在此案中并无获利,是什么驱使他作出损人不利己的举动呢?经民警进一步对张某展开调查,张某如实供述了剪断光缆的原因:因曾与中国电信公司的员工发生矛盾,出于私愤,他一气之下把中国电信光缆给剪断了。目前,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执行逮捕。
近日,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将一面印有“情系企业,秉公执法;雷霆出击,护航通信”字样的锦旗送到广州增城警方手中,对民警快速破案、为企业挽损表达感谢。
警方提示:现今电信通讯已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公用电信设施被破坏,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将会受到严重影响。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保护电信设施,一旦发现有破坏、盗窃电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盗窃公用电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郭昊宇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