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绕道减持”遭立案后,高瓴旗下HHLR购回全部减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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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陕西渭南的隆基光伏产业项目。视觉中国/图
2024年4月19日,隆基绿能(601012.SH)发布公告,公司股东HHLR管理有限公司(下称HHLR)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隆基绿能股票,并承诺在1个月内购回全部立案标的减持股份。公告发布当天,HHLR已完成首次购回,持股比例由4.98%增至5%。
2023年3月,持股隆基绿能5.85%的大股东HHLR,通过2次转融通出借1%的股份,然而到期归还后,HHLR的持股较借出前出现0.87%的缺口。市场怀疑,HHLR在转融通期间减持了股份。
不只HHLR,那一时期不少上市公司股东经过转融通后,所持股份均默默降至5%以下。然后在没有披露的情况下,减持了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1月8日,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隆基绿能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HHLR立案。
同时,上交所、深交所和科创板及创业板均更新了自律监管指南,主要对相关主体参与转融通业务的信息披露内容作出修订。
以上交所相关指南为例,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其普通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所持同一家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与已通过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该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其减持该公司股份应当适用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这意味着,投资者减持时的股份数量,也要将通过转融通借出的部分计算在内,从根本上杜绝了“绕道减持”。同时,修订后的规则也禁止相关股东参与短线交易。
指南显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直接或间接增加或减少所持股份数量,仅参与转融通业务在6个月内出借和收回证券的,不适用短线交易的有关规定。因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低于总股本5%的,出借期间买卖股票和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应当适用短线交易的有关规定。
证券法第44条规定,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主体有短线交易行为的,其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HHLR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自收到立案告知书以来,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根据监管精神,承诺主动以自筹资金继续增持隆基绿能股票,在未来1个月内完成全部立案标的减持股份的购回,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目前,隆基绿能价格为18元/股左右,HHLR2023年减持期间,隆基绿能股价远高于当前价格,意味着HHLR要将差额返给隆基绿能。
HHLR还表示将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服务于中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位知情人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作为高瓴旗下独立的美元二级市场投资管理平台,HHLR新募集完成一只规模约60亿美元的基金,加大中国资产配置比例,继续投资于A股市场,“资金来自中东、美国等地”。
南方周末记者 施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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