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不好被压价?男子怒讨说法:我的“笋”失谁来负责!

南平建瓯的阿强是一名笋收购商,2024年1月份,他与当地一家加工厂签了收购合同,最近双方因为收笋的价格发生争议,暂停了合作。
合同约定收购笋 竟遭压价?
阿强是一名笋农,也从事买卖鲜笋工作。因价格每年波动都比较大,为了稳定货价,当地一家笋加工厂早早地与阿强签订了笋收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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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强提供的鲜笋收购合同显示,约定的鲜笋量为46万公斤,每公斤为2.6元,合同截止至4月29日。阿强表示,最近笋的价格相比去年低了很多,加工厂就此提出要降低收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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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强表示自己下级还有笋农,自己也与他们签订了收笋合同,加工厂不按合同履行,造成的损失要由阿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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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笋方:尝试协商价格 并未直接压价
虽然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是客观存在的,但阿强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来履行。加工厂代表阿国表示,从未进行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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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国表示,阿强的笋送得不及时,导致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下降了。
加工厂代表 阿国
合同里面明确标明了:过夜笋、死笋不要。我明确跟他说了,每天晚上9点钟之前要到场。我加工需不需要时间,我煮一锅笋要四十多分钟,你来个五六万斤,我要煮到什么时候。连续四天都是那种情况,最后一天我跟他说明天早点来,前两天的笋还有很多剩余没煮完,都已经变质掉了。
阿强表示,不存在多次超时送笋,品质下降是加工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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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笋方指责对方违约 要求补齐货款
阿强认为,对方限量收笋已经造成损失构成违约,并且阿国还有笋款没有付清,因此阿强认为,之前的二十万定金就不能冲抵货款了,况且钱已经下发给下级农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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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合同开始履行 定金可抵货款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定金能够冲抵货款吗?法律人士认为,在双方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约定之后,这笔定金就已经转化为货款了,除非双方有额外的约定。
律师 罗威
定金的话,我认为相当于我向你定了这笔货物,你开始生产了这笔货物,那你既然开始生产了这笔货物,我们已经达成了双方一个购买的真实意思表示了,定金不是说作为保证金直接使用的情况下,那我认为是已经是抵扣货款了。除非这笔定金的话,合同明确约定,是要对这笔交易做一个保证,我全部履行完毕之后,才把这个定金返还给你。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且基于加工厂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向,合同上回收笋的价格也比市场价高,调解小组建议阿强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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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方协调,阿强仍认为加工厂存在失信行为,导致自己无法向笋农交代,现场未能达成一致。调解小组也认为,合同是阿强与笋加工厂签订的,与下级的农户无关,希望阿强能够转换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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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当地司法所的调解,阿强继续给笋加工厂供笋,以减少损失。但阿强认为此前的损失过大,会保留继续向笋加工厂索赔的权利,当地司法所会继续帮忙协商。调解小组希望双方能够在当地司法所的协调下,将纠纷化解,把精力投入生产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