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顺吉散装水泥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1884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9日消息,永嘉县顺吉散装水泥开发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永嘉县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1884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18日14时55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104国道K1894+200处检查时发现永嘉县顺吉散装水泥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顺吉散装水泥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884元整。
永嘉县顺吉散装水泥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