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七个抓手” 助力普法强基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自普法强基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安宁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七降两升”的任务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周密组织实施,以强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普法强基专项工作。
抓高位统筹 压实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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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发挥安宁市普法办牵头作用,把各部门普法强基专项工作列入年度法治建设督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重要一环;二是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对专项普法责任单位下发重点普法提示单16期,重点任务督办单4期,下发月通报15期,安宁市各部门将普法宣传渗透到执法司法办案全过程,累计普及法律常识2153场次,形成“派单—提醒—督办—反馈”闭环管理模式。
抓队伍建设 实现普法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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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建安宁市“八五”普法讲师团人才库。选取政法系统骨干、律师等组建了42人的普法工作人才库。充分发挥人才库的作用和力量,运用社会多方力量,为精准普法和重点普法扩充队伍力量和后备补充,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参与开展“法律六进”、专题普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场次;二是建强群团聚力普法强基志愿服务队。采取“1+3+N”运行模式,以安宁市普法强基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为引领,联合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建安宁市“工字号”“青字号”“妇字号”3支常备普法强基志愿服务队,采取集中服务与分散就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守护未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青护航·法相伴”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线上知识竞赛等活动50余场次,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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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立普法宣传队伍。组建1支由公证员、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启动“普法直通车”实施“车轮普法”,以流动服务+集中宣传形式,每周固定2-3天,深入102个村(社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现场讲解,“普法直通车”行程3000多公里,惠及群众5万余人,发放普法口袋书、《守法提醒告知书》等法治宣传品6万余份。
抓重要节点 强化普法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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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安宁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部门,运用集中宣传、普法讲座、文艺汇演、线上竞答、法治游园会等形式,先后开展了云南省2023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仪式暨安宁“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普法强基·法润安宁”法治文艺汇演活动、“阳光复议·便民为民”等活动6场次,各司法所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进乡村·做守法公民”“普法强基进社区·建和谐社会”“普法强基进企业·助平安务工”“普法强基进学校·法润成长”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次,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
抓重点人群 突出普法精准性
对初中文化程度以下、法律意识淡漠的青壮年、无业人员及矛盾突出的双方当事人进行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2200人,并针对此类人员多轮次进行逐户走访,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精准普法,同时通过“分散+集中”“面对面+信息通讯”“以案释法”宣讲、学习培训等方式,做到重点人群普法全覆盖,有效提升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
抓产品供给 保障普法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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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安宁政务公开网及“网上云盘”建立普法产品资源库,按照标语、视频、海报、其他普法产品等分类,科学设置资源库架构,截至目前,累计收集、制作普法产品403个(视频180个、海报131张、标语口号58条、其他普法产品34个),为安宁市各部门提供便捷高效的下载使用通道,并制作普法强基宣传海报525张、宣传手册70000册、环保袋30000个、抽纸10000盒、多功能笔5000支,实现普法产品供给多样化。
抓法治文化 提升普法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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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挖掘辖区特色,编制法治节目,以“文艺+普法”的方式弘扬法治精神,组织编排《说普法》《普法颂》《离婚风波》等法治文艺节目10余个,开展巡演20余场次;开展法律知识在线答题2期,参与答题1.6万余人次,在市民群众微信朋友圈投放民法典公益广告1期,累计曝光40万余人次。
抓阵地建设 提高普法硬实力
充分发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在连然街道打造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法治文化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16个,在昆明市范围内率先实现街道、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高质量全覆盖,通过主题宣传栏、宣传展板、宣传牌、展示板和法治文化墙体等,将法治元素与公园环境相融合,运用法治名言、法治漫画、“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常识和政策法规,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集法律素养熏陶及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法治品牌,让群众在茶余饭后散步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下一步,安宁市司法局将继续以“七降两升”为目标,积极推行“校地联动”,持续开展“普法强基·法伴青春”活动,为平安安宁、法治安宁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
来源:昆明司法行政、安宁市司法局
责编:毕群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