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产品店卖鹦鹉螺,店老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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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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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鹦鹉螺的贝壳。 (来源:崂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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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唐冠螺的贝壳。 (来源:崂山法院微信公众号)
本报4月22日讯 记者从崂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崂山法院审结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傅某因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鹦鹉螺科物种的贝壳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唐冠螺、砗磲等贝壳制品获刑,被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64958.25元。
2022年2月,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傅某经营的海产品店内,查获待出售的疑似鹦鹉螺、石珊瑚、笙珊瑚、唐冠螺、砗磲、砗蚝、虎斑宝贝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涉案总价值237325元。经司法鉴定,查获货品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鹦鹉螺科物种的贝壳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石珊瑚、笙珊瑚制品、唐冠螺、砗磲、砗蚝、虎斑宝贝等贝壳制品。经专业评估,案涉野生动物受损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64958.25元。
2024年1月,崂山区检察院向崂山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傅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3月,崂山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崂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傅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傅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影响了相关物种的繁殖,对生态环境及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予以支持。崂山法院判决:被告人傅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傅某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人民币64958.25元、专家评估费用人民币5000元。
办案法官表示,青岛作为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有着丰富的海洋资源,国家级海洋保护物种种类众多,如海猪(东亚江豚)、银环海蛇、酸浆贝、海豆芽、日本海马、青岛文昌鱼、玳瑁等。海洋生物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鱼类、贝类是常见的餐桌美食,很多贝类、螺类会被制成精美工艺品,海边随处可见售卖各种贝壳工艺品的商店。但是,对于一些较为稀有、珍贵的海洋生物,捕捞和贩卖可能造成珍贵野生物种的灭绝,引发生态链断裂,严重的还可能对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危及整个生态环境平衡。因此,我国将具有多种价值和重要生态意义的珍贵海洋生物列为国家保护动物,非法捕捞和贩卖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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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 通讯员 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