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滥伐林木不可行,无证砍伐要被追究刑责!

4月22日是第55个世界地球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那你知道吗?4月22日也是世界法律日。当世界地球日牵手世界法律日,让我们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一起了解常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以案为戒、以案示警。
改造小区花园任意砍伐林木获刑
2020年3月,黄某、廖某为广州市某小区花园进行绿化改造工程,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黄某、廖某对上址的林木任意砍伐。经鉴定,上址被砍伐的榕树、杂木阔叶树合计124株,立木蓄积45.5982立方米。
广州白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廖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滥伐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故均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黄某、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经办法官指出,近年来,随着成熟小区的配套老化,居民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许多小区启动了对小区绿化的升级改造,以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法官在此提醒,绿化改造工程势必涉及树种的更换、采伐,而采伐的时间、地点、树种、数量、方式等,均需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得擅自施工,亦不得擅自更改已经批准的相关要素,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则构成滥伐林木罪,将受到刑法制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通讯员:朱振杰、张家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