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南翔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22日消息,东源县南翔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河源市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处罚罚款1000元整(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19日10时15分,该机关执法人员在和平西郊车站路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周育彪驾驶东源县南翔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粤PK4755中型客车,从和平开往河源,在和平西郊车站路口停靠并上车3名乘客,这种行为违规了配客站点的准则。
东源县南翔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构成了违反配客站点停靠的违规行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