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编撰工作在成都正式启动

原标题:《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编撰工作在成都正式启动
4月23日上午,由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主办,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宣传部承办的书香成都4.23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暨锦绣郫都全民阅读启动仪式在郫都区春天花乐园举行。
图片
活动现场
启动仪式上,四川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政策研究部负责人王鑫、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巴蜀文化专业中心负责人郭梦浩进行了《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编撰启动仪式,标志着两家机构将从今天起正式开始《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编撰工作。
当前,数据已经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是打造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性资源。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并同步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2023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中说明“统筹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研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建设。”这一系列文件对企业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强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确权授权难题、网络服务行为性质不明确、多元主体权利范围模糊等系列痛点。
随着文化数字化进程加速,文化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也是企业的一笔无形资产,但大部分企业仅对文化产品成果进行版权登记保护,往往忽略了这部分数据的管理与保护。具体而言,对于文化领域的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成果的确权及授权方式需利用新技术进一步完善,以保障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成果不被非法独占,同时确保在此基础上再创作的创新性成果获得有效保护。此外,还需明确现有网络平台在传播数字化知识产权成果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性质,以及多元主体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下搭建的数据服务平台在各环节的权利范围。
《文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是一份专门针对数字时代文化数据、内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为文化内容管理者、创作者、研究人员以及任何涉及文化数据利用与传播的个体或机构提供从数据生产、整合、确权到数据应用、交易的全流程指导,帮助企业了解并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激发企业在文化领域的创作热情,保护企业文化产品和过程数据的知识产权,创新文化数据应用场景,形成完善的数据资产产权体系和数据交易体系,提高文化资源数据流通效率。
(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