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民心,顺民意,新生违建即查即拆

为进一步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果,规范城区管理秩序,建立预防、控制、拆除违建的长效管理机制,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苏路街道中队重拳出击,大力开展辖区违建整治行动,以强势推进、敢于碰硬的态度,全面提升辖区整体形象,改善辖区人居环境。
4月9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市南区黄县路15号院6户居民正在砌砖垒墙,准备搭建违建,长度3.6米。经过现场勘查取证,执法人员了解到当事人此次施工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立即根据《青岛市新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施工,并责令其自行拆除。4月9日当天,江苏路街道执法中队安排1辆执法车辆,3名执法人员和2名工人,对此处搭建的新生违建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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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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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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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后
自2023年3月1日《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施行一年以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江苏路街道中队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各种违建进行查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尤其是在新生违建问题上,中队将继续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机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按照“即查即拆”的原则,对新生违建实施“零容忍”处置,对拒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或停止施工后又继续建设的,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坚决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