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1.21亿余元!刘连舸在济南受审

记者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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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2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
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
推动向相关单位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33.2亿余元,造成本金损失人民币1.9亿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
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
追究刘连舸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连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连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刘连舸出生于1961年5月,曾任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等职,2019年升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据中国银行官网去年2月消息,2023年2月17日下午,中国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免去刘连舸同志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去年3月19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收到刘连舸的辞呈,刘连舸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该辞任自2023年3月18日起生效。十几天后,去年3月31日,刘连舸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去年10月消息,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
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
,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
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
;道德败坏,家风不正,
对亲属失管失教
;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