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笔住房“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落地,一市民获110万元贷款

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今年3月,苏州推出新政,该市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为减轻职工住房置换资金压力提供了政策支持。苏州也就此成为江苏省首个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可用公积金贷款的城市。日前,现代快报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11日,该政策首笔贷款已于太仓落地。
此前,市民周先生夫妇想通过“以旧换新”置换购买一套学区房,以解决小孩上学问题,但因拆迁房等原因无法办理商业贷款。在置换看房过程中,周先生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仓分中心工作人员主动宣传,得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相关政策。
经充分沟通,确认可以按照公积金二套房利率办理贷款。周先生随即下定决心置换购房,在将旧房出售给城发资产管理公司并签订“以旧换新”三方协议后,提前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为不耽误周先生子女入学,分中心加强专属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周先生夫妇成功办理1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这项政策真的很人性化,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让我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公积金政策的好处。”周先生表示。
据悉,太仓分中心在太仓市开展在售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伊始,就主动联系住建局、城发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了解房源批次、置换流程等相关情况,并主动将公积金贷款纳入置换流程选项。同时结合“商转公”“筑梦苏城”等政策,在置换房源楼盘开展针对性宣传,为“以旧换新”置换群体提供精准指引和跟踪服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目前苏州房票安置、住房“以旧换新”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或累计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无公积金贷款余额;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在苏州市范围内购两套(含)以内的自住住房;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如需办理购房提取,房票持有人、“以旧换新”置换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符合公积金提取相关条件的,可带齐身份证件原件、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等材料,至服务大厅柜台或通过“苏州公积金”App、苏州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等渠道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