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专家:开发商不能把换新当作去尾货

深圳楼市迎来“以旧换新”。
4月23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与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开展我市商品住房“换馨家”活动》的通知,鼓励全市推行房产“以旧换新”,并公布了第一批21家中介机构和13个房地产项目名单。
九派财经了解到,上述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与计划出售二手商品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居民签署相关协议,开展“卖旧+买新”的换房联动,以提升住房交易便利度。
某种程度上,该活动意味着一线城市也开启了“以旧换新”的试点。
“深圳此次推进改革,对于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有非常大的启发。”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近两年房地产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此类城市的二手房挂牌量激增,进而影响了置换新房的链条顺畅。”
严跃进表示,通过此类“以旧换新”的工作,对于此类大城市一二手房联动、新房项目积极去库存、房企和中介公司业务量增加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1】深圳率先试水“以旧换新”
作为首个正式推行“以旧换新”的一线城市,深圳在提供支持和优惠方面都表现出了力度。
据九派财经了解,深圳推出的“以旧换新”活动面向深圳市区域内所有计划出售二手商品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换房人,换房人通过联系相关企业报名参与。
具体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换房人意向购买的新房设定一定期限的“解约保护期”(建议不少于90天),如旧房未售出的,换房人可无条件解除协议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该活动还倡导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约定在购房价款、佣金等方面向换房人提供优惠方案,降低换房成本。
“过去房屋置换的模式,由于涉及卖旧和换房两笔操作,所以存在连环单交易风险。此类旧模式下,交易中途终止的情况时有发生,交易违约现象和纠纷现象也容易出现。”严跃进认为,如今,“以旧换新”模式下,由于设置了解约保护期,所以即便交易中途终止,也不存在违约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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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深圳南山某楼盘  九派财经记者涂梦莹摄
对于购房者或换房者而言,交易便利度的增大直接提升换房流程的舒适度。严跃进表示,“以旧换新”活动,最大的效应还体现在降低交易成本上,有助于更好满足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目前,该活动于今年5月1日开启,为期一年。其中,参与活动的第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3个,包括云海湾花园、金众云山海公馆、前海宸湾、绿景白石洲等;房地产经纪机构则包括乐有家、链家、美联物业、中原地产、朴邻等21家公司。
对于商品房“以旧换新”成效,在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以旧换新的关键是旧房能不能卖得出去,无责任退订能不能按约定的时间落地,承诺的优惠能不能到位。
“如果要大规模推进‘以旧换新’,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二手房业主,都要秉持优惠价格卖房的原则。”李宇嘉表示,特别是开发商这一端,要让购房者看到所购新房是真正满足其住房消费升级的产品,不能把换新作为去尾货的机会。
【2】“以旧换新”仍处探索阶段
2024年以来,为盘活住房市场,有包括郑州、福州、长沙等10余个城市推行了关于住房市场“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
目前来看,多地推行的“以旧换新”政策均在试水和起步阶段,主要为企业与中介的自发组织模式、协会牵头的半官方模式、房管部门等政策发文的官方模式。此次深圳推行“以旧换新”由两大协会组织和牵头,属于半官方性质活动。
“相比政府和国企,行会来推动以旧换新是最合适的。”李宇嘉认为,中介行业协会可以调动旗下中介机构的积极性,而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又是联通卖方和买方,新房和二手房的最佳载体,房地产行业协会就能够调动开发商参与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中介行业协会又与政府机构有密切的关联,可以就推动房地产良性循环向政府部门建议一些优惠的政策。李宇嘉表示,“以旧换新”涉及到的环节和主体比较多,都需要两个协会(以及政府)来通力合作。
不难看出,各地密集政策鼓励商品房“以旧换新”,一方面旨在促进二手房的转手,确保旧房市场流通无阻;另一方面着眼于推动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助力地产企业减少新房库存积压。
“去年以来,二手房挂牌房源难消化的问题受到行业的关注,各地积极出台各类政策,包括带押过户、解除限售、取消限购、提高贷款额度等。”严跃进透露,此类政策和“以旧换新”工作一样,对于盘活二手房、促进二手房供求压力释放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严跃进表示,相比之下,“以旧换新”是一种更为特殊的操作,其对于更好挖掘潜在需求、支持改善需求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中指研究院指出,目前住房“以旧换新”整体仍处于探索阶段,但对提升楼市活跃度和保障房供应有积极影响,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城市围绕“以旧换新”出台配套政策,若后续配套政策持续完善,有望在一二手市场联动上发挥更大作用。
九派财经记者 涂梦莹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