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峰谷电价新政落地成效显著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胡静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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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从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宣贯会上了解到,峰谷电价新政自3月1日实施以来,3月全社会负荷最大峰谷差同比降低2.86%,为大工业用户节省用电成本约4%。预计今年最大削减峰负荷将达100万千瓦以上,大工业用户平均电价将降低0.01元/千瓦时以上,为夏冬季电力保供和全年稳价提供支持。
负荷是指某一时刻全省用电需求的总功率,“为维持全天供需平衡,峰谷电价按照不同时段、不同比例上下浮动,用价格信号来引导全社会错峰用电。”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处长劳虓虓说,目前,浙江省大工业用户必须执行峰谷电价,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需说明的是,此次电价调整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
据预测,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最高负荷将达到12000万千瓦,同比增长9%,今明两年夏冬季电力供需仍然偏紧。此外,浙江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发电的波动性大幅提升。“全省用电负荷呈现夏冬季‘双峰’、全天上下午‘双峰’、峰谷差持续扩大等特性,电力安全经济运行面临更大挑战。”省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蓝智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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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政主要在供需总体平稳的春秋季,将尖峰时段改为高峰时段、增设平段时段,保持峰谷价差基本不变;在电力供应较为紧张的夏冬季(1月、7月、8月、12月),每日设置4小时尖峰时段,晚间高峰时段延长1小时,设置浮动比例、拉大峰谷价差,引导企业削峰填谷。
浙江还首度试行了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放假期间,全省工商业用电需求大幅减少,为提高新能源利用率,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划分为深谷时段,下浮比例达80%。
今年3月1日起,约6.6万户大工业用户首批正式执行新政。从3月来看,大工业用户在0:00-8:00谷时段的用电量占全天用电的比重,同比增加约0.8个百分点;8:00-11:00、13:00-17:00两个峰时段的日内电量占比,同比减少约1.6个百分点。3月全省大工业用户削减用电高峰负荷约50万千瓦至100万千瓦,最大峰谷差缩小到3094万千瓦,同比降低2.86%。
“一个月节省100多万元!”现场,浙江三元控股集团负责人薛伟民表示,作为面料服装领域大工业用户,3月企业用电量与去年同期持平,均价降低了0.0591元/度,十分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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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是电力系统成本的总体下降。”劳虓虓说,为满足部分尖峰时段需求,一般采用高价的天然气发电或临时购买外来电,同时新建电厂和电网等设施,这都会大幅推高全省用电成本,“如果能通过错峰用电,将电力供需曲线尽量拉平,节约的电力系统成本最终会传导至企业电价。”
本次新政帮助大工业用户节省用电成本约4%,预计全年大工业电价用户平均电价将下降超0.01元/度。分季节来看,春秋季8个月电价将有所下降,夏冬季4个月电价适度上涨,通过精打细算,企业可设法调整生产安排来降低全年电费支出。
浙江是全国电力系统峰谷差最高的省份之一,企业通过加装储能设备来降低用电成本,储能运营商则通过套取峰谷价差实现盈利。此次新政将大工业用户的峰谷价差由原先的3.83倍拉大至5.21倍,预计用户侧储能收益率达到13%左右,继续排在全国前列。通过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将促进新能源更好消纳。
接下来,选择峰谷电价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按照电压等级,于6月1日和9月1日分批次执行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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