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副市长刘志明被查

据江苏省纪委监委4月26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志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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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刘志明,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江苏靖江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志明早年在泰州代管的省辖县级市靖江市工作,曾任市委办公室办事员、信息查办科副科长及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7年,他履新靖江市新桥镇党委书记。2012年,刘志明转任泰州市海陵区委常委、海陵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两年后,他任泰州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17年,他赴另一泰州代管的省辖县级市泰兴市,任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19年,刘志明升任泰兴市委书记,并明确为一级调研员。
2021年,刘志明任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后当选副市长。
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刘志明分管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民防、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铁路、公积金管理、建筑业方面工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园林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投集团、市交产集团。
不久前,刘志明还有公开活动。4月9日,泰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污水治理视频会议召开。副市长刘志明主持会议,并逐一点评各市(区)污水治理工作。
极目新闻综合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泰州日报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