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 | “手抄毕业论文”,不被信仰的大学传统流失了价值意义

蒋璟璟
近日,有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学生声称,文学院要求学生答辩通过后手抄毕业论文,并且布置了多达几个文档的抄写要求,不过正文字数高于3万可免抄。对此,同学们都觉得十分不合理。在网上发帖的网友称,每年文院学生都苦不堪言,与教务部门和学院反映意见,得到的回应都是所谓的“传统”“特色”。一名学生还提供了一份会议录音,在录音中,有相关人士表示,手抄毕业论文是学院特色,“若是不按照要求进行,则会影响师范生的认证”。(澎湃新闻)
手抄毕业论文,动辄数万字。费心劳力不说,此等老派做法,自带某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恍若隔世之感。之于此,固然可以说是“历史沿袭”、是“惯例传承”,是时光沉淀的老派气度。但倘若换个角度,以局中人、亲历者的立场而论,这又何尝不是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呢?事实上,当我们谈及大学传统,其中必然不会都是美好的、闪耀的、引以为傲的,而往往少不了古怪的、固执的、不合时宜的部分。关于传统,存在未必就是合理,但“存在”也没那么容易推倒。
对于“传统”,我们的社会文化,一直采取了实用立场、务实主义的承继观,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乃是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一条逻辑主线。“手抄毕业论文”的做法固然难说是“精华”,却似乎也说不上是“糟粕”。这种无法用好坏对错二分法加以甄别、取舍的“传统”,经常会被推向很微妙的局面。其现实处境,因之不再取决于信仰与认受,而是被“力量博弈”所形塑——最近华南师大文学院所发生的争执,并未超越这一叙事框架。
当一项传统的维持,不是基于“自发接受”而是基于“硬性规定”,那么其自身的道德合法性,也便越发可疑。我们看到,对于“手抄毕业论文”,校方更多是以学分、毕业等层面的程序性要求来倒逼。换而言之,这一“做法”虽然源起于传统,但是当下已然成了某种“成文条款”,这意味着性质的根本性篡改。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很像是“习惯法”和“制定法”的区分。在这种新语境下,学生们的“质疑”或曰“挑战”,有了更多可以用力的空间。
“手抄毕业论文”,一方面传递了“大学生写好字”等人文素养修炼的期许,另一方面也旨在彰显对于“大学学业成果”的仪式性尊重。应该说,不乏良苦用心。只不过,“信则灵”,当很多学生们满腹牢骚、万般不情愿地如罚抄一般地被迫完成这个“苦差”,所有的价值和意义,或许早已坍塌崩解、消弭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