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成立法律顾问团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4月24日,怀化学院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怀化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董正宇为学校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党委副书记鲁荣波宣读了《关于聘任李伟迪等9名同志为怀化学院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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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现场)
经学校研究决定,聘任李伟迪为怀化学院法律顾问团团长,张艳红为法律顾问团秘书,胡滨、覃志军、苏艳清、李代江、龙中华、舒卓琼、周渺等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以上人员均为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教师,聘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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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聘书)
李伟迪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保密纪律,不计较个人得失,按照学校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来履职尽责,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董正宇希望,怀化学院法律顾问团团长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成员们抱团发展,并主动承接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全体成员们要肩负使命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建言献策,共同把怀化学院治理好。
(吴晓丽 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