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啦!青岛一小区出手就是137万,2600余户业主喜领大红包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邵华 于红靓 郑成海
“发钱喽!在这里住了十九个年头,头一遭领钱!”4月27日上午,在李沧区青山路618号福林苑小区中心广场,业主们个个喜上眉梢,大家排着长队领取每户500元公共收益“大红包”。此次活动一共发放公共收益137万元,惠及全小区2600余户业主。业委会负责人表示,小区目前平均每个月都会有10万元左右的公共收益进账,此次集中发放的目的就是想让全体业主都知道,小区每年都会产生一百多万元的公共收益,希望大家共同看好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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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领到500元现金喜上眉梢
>>>现场
一天发了30多万元现金
    4月27日上午9时30分,记者闻讯赶到李沧区福林苑小区,只见多栋居民楼下悬挂着写有“业主大会就要召开啦!每户要发500元现金啦!”“热烈祝贺福林苑小区第一次发放共有收益”等字样的横幅。
  记者来到小区广场看到,赶来领取公共收益的业主们排起了长队。只见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经过复印、登记、核对和签字等流程后,很快就从工作人员手里领到了5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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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广场上,业主们自觉排起长队
工作人员陈先生告诉记者,业主需携带房产证及本人身份证,可到现场复印,然后签字领钱。如果是代领,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件。陈先生介绍,小区内交易房屋的业主特别多,很多资料没有及时更新,正好借这个机会,通过留存复印件,一是作为发钱的凭证,再者可以完善小区的档案。
记者看到,不少业主拿到钱,脸上洋溢着笑容,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不少业主领取现金后,纷纷在现场拍照打卡,定格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时刻。“这样的好事哪里有?小区给业主发钱,头一遭遇到,也第一回听说。”业主冯女士姐妹俩拿着刚领取的现金喜上眉梢。
“我在这个小区住了10多年了,没想到还能领到现金,真是太好了!”业主栾先生感慨地说。业主杨女士介绍,以前看到别的小区发放现金,她感到很羡慕,如今终于轮到自己小区了。“今天是周末,正好拿着这些钱去买点东西。”另一位业主则兴奋地对周围的人说,她准备拿着钱出去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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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林苑小区内景
“关注小区公共收益,这个钱是大家的。”工作人员一边将现金递到业主手里,一边不停地叮嘱。“截至4月27日16时,已经发放现金30余万元。”工作人员陈先生介绍,此次一共发放公共收益137万元,涉及2600余户。他告诉记者,此次福利发放时间持续至5月31日,业主们如果无法到现场领取,还可选择在工作日到业委会办公室领取。
小区业委会公众号写道,对于行动不便或在外地无法返回的业主,可添加业委会微信,将房产证、身份证发送到业委会,并提供房主本人银行卡卡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公共收益转入业主账号。“因部分业主不在小区居住,业委会将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业主,也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争取让小区每一位业主都能领取到应得的共有收益。”
>>>讲述
小区一年收益高达百万元
这笔上百万的公共收益从何而来?“第三届业委会自2019年成立,2021年9月才拿到小区的公共收益,至今,攒下了300余万元的公共收益,主要来源于小区1400多个车位的车位费及共有楼座每年40万元的租金。”福林苑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周先生介绍,此次发放结束后,剩余的公共收益将留存于公共账户内,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应急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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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员王女士为业主发放现金
周先生告诉记者,此次发现金红包,是在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和福林苑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对相关议题进行表决后作出的共同决定。据了解,此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大会议题之一为“是否同意向福林苑小区一期、二期、优盘的每户业主发放公共收益500元”。4月22日,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示显示,同意人数2002人,占参与人数比例96.58%,同意面积195709.02平方米,占参与面积比例96.34%,最终高票通过。
周先生介绍,小区建于2004年,自建成以来,存在公共收益管理混乱,甚至出现被侵占等恶劣行为,造成多年来小区公共收益无故流失。他说,第三届业委会上任以来,经过4年多的努力,通过对公共收益的梳理、追缴、规范,目前积攒了300余万元,这些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应业主们强烈要求,本着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受益的原则,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定将部分公共收益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发给全体业主。
周先生还介绍,目前,浮山路街道办事处已向业委会明确表示,优盘二期与福林苑小区一期、二期、优盘属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所以此次议题设立需将优盘二期的业主也纳入其中,但因其区域内产生的公共收益目前没有进入小区公共收益账户,而且其区域内的物业用房一直未能依规交接,其中存在巨大争议,所以优盘二期业主应发放的公共收益暂存业委会公共收益账户,待其区域内物业用房、公共收益都落实到位后,再进行补发。
采访中,多位业主表示,听说业委会马上就要到期了,不知道发放公共收益是不是跟此事有关。对此,业委会负责人周先生表示,这届业委会今年9月到期,到时候会按照流程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其实,此次发放公共收益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让业主们知道,小区目前平均每个月都会有10万元左右的公共收益入账,每年会产生上百万的收益,这笔钱属于全体业主,需要大家共同看好。”
>>>创新
每个单元设立3000元维修金
  “单元维修以后业主自己说了算!加油!加油!”4月27日,记者在福林苑小区采访时,还看到了写有上述内容的横幅。
据了解,在前不久召开的业主大会上,“是否同意以单元为单位向福林苑小区一期、二期、优盘各单元设立3000元维修备用金,用于本单元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或更换”被列为第二项议题。最终,该项议题顺利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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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工作人员对已领取现金的业主进行登记确认
    福林苑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周先生介绍,小区建成至今已近20年,目前很多公用设施已变得老旧不堪。如今,业主们反映较多的问题包括单元门损坏、楼道墙面粉刷、楼梯维修以及单元内其他公共设施维修等。因每个单元公共设施损坏程度不同,不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维修,所以打算为每个单元设立一笔维修备用金,每年从公共收益中拿出3000元作为每单元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业委会单独设立台账。“每次申报使用该项维修备用金时,需要本单元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业主签字确认,如果实际费用超出备用金总额,则超出部分由本单元签字业主自行分摊,维修备用金未使用部分可进行累计,一直作为该单元的维修备用金暂存公共收益账户。”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业委会发布的公告,单元维修金申请使用需执行严格的操作流程。单元所有业主都有权向业委会提出维修申请,可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业委会进行维修项目报备,业委会将为业主提供《维修意见汇总表》;维修单位及维修价格、售后服务、质保年限等均由本单元业主协商决定,然后如实填写《维修意见汇总表》的相关内容,维修结束后,由业主负责验收确认,经本单元三分之二及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将《维修意见汇总表》以及相关维修凭证送交业委会,业委会进行复核后安排向维修单位付款。“业委会每季度初公示上一季度维修备用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明细。”业委会工作人员说。
  “去年6月,半岛都市报对逸景公馆小区发放公共收益一事进行了报道,我们也关注到了。为了做好此次公共收益发放工作,我们业委会还专门赶到逸景公馆小区取经。”采访中,福林苑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周先生说。
>>>说法
公共收益应单独列账定期公示
    当天,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赶到现场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吸引了众多业主。
上海市海华永泰(青岛)律师事务所王俊锋律师介绍,福林苑小区业委会按照业主大会决议,以每户500元的标准向全体业主发放公共收益,剩余收益则用于单元楼维修和其他方面建设,是依法充分行使业主自治权的表现,将有利于改善该小区的居住环境,增加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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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赶到现场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吸引了众多业主。
在王律师看来,对于小区的公共收益,很多业主还存在着不了解、不知情、不知道该怎么办等情况。不了解是指业主们不了解什么是公共收益,不了解自己跟公共收益有什么关系,不了解自己对于公共收益享有什么权利。不知情是指业主们不知道公共收益由谁收取和管理,不知道公共收益有多少,不知道公共收益有什么用途。不知道该怎么办是指业主们不知道公共收益该如何分配,不知道发生关于公共收益的纠纷后该如何解决、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简单来讲就是,开发商、物业公司等利用小区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比如车位费、电梯广告费、饮水机场地使用费、快递柜场地使用费、公共用房租金等,在扣除因经营和管理所产生的合理成本之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种利用小区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入就是业主们日常提到的公共收益。
王律师说,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收益一般由业主委员会单独列账,并将收支情况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公共收益可以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并公示。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尤其是社区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现实问题,长期困扰着业主和基层治理部门,比如小区的维修问题、加装电梯问题、私搭违建问题、车位分配问题、配套用房问题、物业服务问题等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全体业主上下一盘棋,干事创业一条心,依法办事,研究并找出符合社区民情实际需要的办法。切实地解决问题,才能增加人民群众对于安居乐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律师说。
公开共有资金近千万
   最近几年,青岛越来越多的小区开始以现金的形式向业主们发放公共收益,一次次刷爆了市民的朋友圈。
   2023年6月,李沧区大崂路666号逸景公馆小区业委会举行公共收益发放活动,众多业主在现场领到了500元现金大红包。此次活动一共发放公共收益42万余元,惠及全小区843户业主。逸景公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表示,根据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定,30%公共收益用于向业主们发放福利补贴,他们以后还会定期发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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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向记者展示现场领取的五百元现金
   2024年1月,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组织公共收益发放活动,每户业主收到了500元现金红包。此次发放公共收益170万元,惠及3000多户。该小区公众号介绍,公共收益来源主要为电梯广告费用,公共区域快递柜、物品回收柜、房屋出租收入,以及物业公司因各种违约行为交纳的违约保证金等。
   此外,海信慧园二期、四季景园等多个小区均向业主们发放过现金红包。另外,不少小区还以实物的形式向业主们发放福利。比如,2024年1月,即墨区中交·中央公元3期小区业委会向900多户业主发放了新年福利大礼包,每户业主领到了10斤大米、10斤面粉及60元水卡。
小区公共收益发放的消息频频刷屏背后,是多方努力共同守护业主“钱袋子”的结果。2023年7月,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共同印发了《青岛市业主共有资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指导规则(试行)》。该文件对全市业主委员会申请开立和变更业主共有资金银行结算账户以及涉及共有资金公示范围、流程和印章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指导。新规实施后,李沧区逸景公馆成为青岛市第一个在银行开立账户存储业主共有资金的小区。
   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主任刘毅介绍,目前,青岛市165个业主委员会申请开立共有资金账户,60个业主委员会完成开户,公开共有资金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