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被死亡”:造谣岂能一歉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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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冉 (宁夏大学)
近日,有博主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声称女星赵雅芝已经离世,迅速引发舆论热议。4月27日,该造谣博主发文向赵雅芝道歉,但其道歉文章中“我以为是真的”“没有仔细斟酌”等表述再次激起网友热议。
博主轻描淡写的“我以为是真的”“没有仔细斟酌”之类的表述,暴露了其对于他人、对于自身的不负责任。尽管“明星被死亡”事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一些老牌明星,更是经常登上“被死亡名单”,明星身上自带流量的属性也致使其容易被谣言包围,但是,这绝不意味着造谣明星不需要付出代价。据了解,该博主过去还曾造谣过其他明星,显然不是“初犯”。“我以为是真的”也不能成为造谣他人去世的借口,更难以让大众“买账”。
流量为王的时代,造谣和传播谣言的大多数目的是攫取经济利益。互联网的发展使得造谣手段越来越多样,出现了一批专门以造谣谋生的团队,这些造谣团伙以“标题党”“震惊体”等方式,进行恶意炒作,以“造热点”“蹭热点”为生,如在上海浦东区女童走失案中,就有造谣团伙盈利4万余元,给网络环境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道歉博主文中“稿子是由专业运营团队提供的”,也让人对该运营团队往日作为的合法性表示怀疑。
网络谣言危害不浅,我国法律早已明令禁止,造谣明星去世,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如果构成犯罪,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扰乱公共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可能被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名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明星去世,不仅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也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骗来的“流量”终会随着真相的水落石出而破灭,更需要付出侵害他人名誉的代价。面对这次的造谣事件,还需关注该博主及其背后的运营团队,拉紧法律红线,不能仅靠一篇道歉,就轻易掩盖造谣带给他人和社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