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拒绝提供“镜电视”申设资料,台民代怒轰“心里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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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台媒
台立法机构成立“镜电视调阅小组”,要求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供审照过程相关资料,但“NCC”拒绝提供。“NCC”回函声称本案属公司治理与机关监理事项,所涉立法机构审议之“特定议案”为何,尚有疑义。调阅小组召集人、民众党民代林国成痛批“NCC主委”陈耀祥推卸责任、摆烂,心里面有鬼,有图利或见不得人之处才不敢给资料,接下来“NCC”预算、人事案一律反对到底。
台立法机构“交通委员会”“镜电视申设及后续争议调阅专案小组”17日确定调阅内容,要求“NCC”在10日内提供资料。调阅文件范围共有8大类、23项,包括“镜电视”申设、审照、换照资料,针对董监事之审查资料、“NCC”受理外界检举之行政调查资料、“NCC”内部专案会议记录、审议该案历次会议记录、录音档,“每周晨报会议记录”也要提供。
“NCC”于25日回函“交委会”,指出立法机构有权要求机关就“特定议案”提供资料,而“特定议案”应指“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等。另外,为判断文件调阅权行使,是否与台立法机构职权行使有重大关联,“特定议案”目的与范围均应明确。
“NCC”辩称本案属公司治理与机关监理事项,所涉台立法机构审议之“特定议案为何,尚有疑义,要求“委员会”厘清。
对此,林国成怒批,他依规成立调阅小组,“NCC”说这是公司治理,问题这是“NCC”核准,台立法机构认为有问题而监督,怎么会没有关联?“NCC”有什么好怕?绝对心中有鬼,更有图利或见不得人之处,不然为何不敢给资料,还公然挑衅“委员会”之决议。  
林国成指出,陈耀祥认为自己7月份就走,现在就是卸责、摆烂,若有藐视立法机构罪,这是不是藐视立法机构?过去民代就可调阅,何况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调阅小组,竟还敢挑战立法机构?他不会轻易为放过陈耀祥,一定会追到底。
林国成表示,他首先会提案谴责陈耀祥不尊重委员会调阅小组,把民代当塑胶,接下来会开会,预算、人事案、业务推展上,通通一律反对到底,也会建议“召委”每周排“NCC”内容专案报告,包括中天关台、镜电视开台,就来讲清楚,让民代问到饱。
国民党民代洪孟楷说,行政部门可以如此藐视立法机构,就连有依据的调阅小组都调不到资料,“NCC”尽一切办法来阻挠、杯葛,不尊重立法机构,也不尊重民众。他表示,针对“NCC”争议,台立法机构上个会期就已经排过很多次专案报告,但“NCC”都没给足够资料释疑,因此蓝白才会在这个会期,以人数优势成立调阅小组,于法有据要调阅资料,没想到“NCC”还是消极的不配合,“一皮天下无难事”。洪说,根本还是从台立法机构改革相关法规来整肃,未来藐视立法机构罪成立,都有明定罚则,才会对行政部门有吓阻作用。
海峡导报记者 陈紫琳 方艳艳 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