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期关停砖瓦厂获350万元奖励款,这笔钱归合作社还是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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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厂房已经在建了!”日前,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检察官赵苑池来到甲村回访时,村民指着正在建设的厂房高兴地说。几年前,因为一笔350万元奖励款的归属问题,甲村发展曾停滞不前。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这场持续6年的行政争议得以成功化解,甲村村民的生活有了新希望。
宁海县某砖瓦厂系甲村的集体企业。2007年12月,甲村与村民胡某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将砖瓦厂的经营权承包给胡某,承包期限为10年。2017年10月,因产业升级,砖瓦厂被限期关闭,胡某按期关停砖瓦厂后,获得县政府奖励款350万元。但甲村村民认为,这350万元的奖励款应归砖瓦厂所有。2019年3月,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下称合作社)将镇政府与胡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查明350万元奖励款的奖励对象为胡某,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此后,合作社上诉,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定奖励款归甲村所有。二审判决生效后,合作社将部分奖励款发放给1400余名村民。
心生不满的胡某向浙江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法院审查后,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奖励款究竟属于谁?合作社不服再审判决,向浙江省检察院申请监督。2022年8月,浙江省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后查明,案涉奖励款确系给胡某,再审判决并无不当,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该案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若处理不当,可能会诱发村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宁波市检察院检察官汪培伟向记者介绍。如何化解村民们的心结?浙江省检察院决定联合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一体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案组成员聚焦案件争议点,多次上门释法说理。同时,宁海县检察院与该县相关部门反复会商、研判,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案,邀请第三方专家开展面对面咨询,讲深讲透检察机关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依据,并引导村党组织两次召开党员大会,共谋解决方案。对于部分反应强烈的村民,该院联合镇政府利用“村民说事”“夜访夜话”等活动,开展释法说理20余次,最终促成村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在多个关键问题上达成书面一致意见。2023年10月19日,胡某与甲村就民事纠纷部分达成和解。至此,这起长达6年的“拉锯战”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法结”“心结”虽然解开了,但村庄该如何发展?停缓多年的砖瓦厂地块改造提升工程该何去何从?这些问题困扰着甲村的村干部和村民。在检察机关的协助以及宁海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镇政府的支持下,2023年10月,砖瓦厂地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重新启动,预计标准厂房建成后,村集体收入每年将增加60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蒋杰 李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