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内无证电焊,丰台两男子被拘

为规范辖区工地动火作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电焊、气割及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近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查处一起无证使用电焊机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2名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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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9点,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和东铁匠营街道安全生产检查队在消防巡检中发现,在丰台区横七条44号院的东门处,一个棚子内火星四溅,有人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看到有人找上门,那名工人立刻停下了手上的工作。
“怎么电焊作业只有您一个人呢?您有施工动火报备吗?”防火监督员了解到,现场只有工人崔某某一人,他既没有动火报备,也没找看火人,现场也没有准备灭火器,这处工地紧邻居民楼,一旦发生火灾,崔某某根本就没有处置的能力。
崔某某告诉防火监督员,他是受朋友之邀,帮个小忙,自己也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想着只是焊接一个铁架子,就抱着侥幸心理上手了。随后,防火监督员通过派出所民警传唤了涉事工地的老板王某,据王某交代,正在施工的是自家的小吃店,为了节省装修的人工钱,他找来朋友崔某某帮忙焊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工人崔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老板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电焊、气割等属于明火作业,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是违法的。电焊等动火作业,应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取得相关安全证件,通过后才可以开始施工。动火作业期间,应提前开具动火证,施工单位应指定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动火作业。电焊、气焊等施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