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创可贴、风油精还需“专门办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疑

顶端新闻记者 李佳子
近日,全国多家店铺因未具备相关资格售卖创可贴、风油精被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4月28日,顶端新闻记者在某外卖平台发现,石家庄、西安、苏州、成都、三亚等地多家店铺正常售卖创可贴、风油精,而在“商家资质”一栏中并未显示《药品经营许可证》。
售卖创可贴、风油精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吗?
因售卖“风油精、创可贴”被查
回应:未取得相关资质
据此前媒体报道,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小超市进行检查,部分商家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售卖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被查处。
据了解,如店铺销售标注“乙类非处方药”的风油精、创可贴,则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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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有“OTC”标识的云南白药创可贴属药品类
28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相关问题,一工作人员表示,创可贴、风油精都属于乙类非处方药,“卖乙类非处方药需要办证,难度不大。但如果超范围经营的话将面临严重处罚。目前为止,西安市还没有专门申办乙类非处方药的普通商店。药店已经很多了,大家都觉得划不来。如果有比较细致的证据投诉、举报的话我们欢迎。”
便利店可以卖乙类非处方药,但是人员是有要求的:需要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有资质认证才可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一工作人员说。
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账号信息,今年4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线索举报,对市内部分小卖部、小超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有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行为。并且已对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风油精、创可贴等药品的商家立案检查。
该文提示:标有“国药准字”号的风油精、创可贴属于药品,经营药品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药品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消费者购买药品,请前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
区分:售卖医疗器械类创可贴
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
28日,顶端新闻记者在外卖平台看到西安市一家连锁品牌便利店,在售同一品牌两种创可贴,但该创可贴信息并未显示“OTC”标识。该便利店工作人员也不清楚,所售创可贴是否属于乙类非处方药,“我们是统一配送的,卖的都是‘一般’的创可贴,要买好的还是去药店。”
那么,售卖非药品类创可贴,还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吗?
顶端新闻记者检索发现,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发文解释该问题:
创可贴分为两种,一种是药品类,比如“云南白药”创可贴,经营此类创可贴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就属于违法行为;
一种是医疗器械类,只需办理医器械经营备案不需要药品许可证,超市、便利店都可以销售;
两种创可贴虽然用途区别不大,但经营性质却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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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氏海诺”防水创可贴属于器械类创可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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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氏海诺”防水创可贴商品详情页面
顶端新闻记者查看外卖平台上零售药店的“商家资质”时发现,除了营业执照以外,还展示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如果便利店、小超市所售的创可贴为药品类,在上架时平台是否会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针对该问题,外卖平台客服人员并无明确答复,“创可贴属于药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如实记录,如果商家没有相关证件我们会对其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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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判定表” ,器械类创可贴分类可参考“医用敷料”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