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实现省市县三级发布 项目选址一图可查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胡静漪 通讯员 李筱盼
4月29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浙江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发布以来,全省设区市、县(市、区)正在陆续发布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企业可通过信息化平台查询合适的建设区域、必要的环保要求,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今年4月初,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该《方案》,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先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为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落地提供依据和支撑。
对于广大企业主来说,可通过浙里办“浙里环评”数字应用查询相关信息。该平台已开发“环境准入研判”“项目智能选址”“环评机构查询”等功能模块,为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提供综合查询、空间冲突分析、项目选址分析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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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浙江生态环境公众号
本次《方案》的工业项目分类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结合工业项目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风险水平进行更新。企业可依据工业项目分类表,结合项目选址所在管控单元要求,自行初步判定项目环境准入可行性。
在产业准入要求方面,《方案》主要融入了各类“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及节能减排、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政策文件的最新要求。
比如聚焦空气质量改善,明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全面淘汰并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污染防控,明确环杭州湾城市群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浙中城市群限制发展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落实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和冬季颗粒物污染控制等。
对于群众来说,此次《方案》针对集中居住的区域,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做出更严格的限制,并要求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未来企业扰民的现象将会进一步减少;对农业为主的区域周边的企业,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提出管理要求,预防和减少污染物进入耕地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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