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81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28日消息,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因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被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8万1000元整(¥8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被佳木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1000元整(¥81000元整)的处罚。
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行政违法行为。根据处罚决定,黑龙江迪尔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需支付罚款人民币8万1000元整(¥8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