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畅峰焦化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26日消息,黑龙江畅峰焦化有限公司因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未按实际利润额预缴,被国家税务总局鸡东县税务局罚款50000元。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畅峰焦化有限公司在202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中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未按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被处以50000元的罚款。
黑龙江畅峰焦化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6条,构成了违反税收管理违规行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鸡东县税务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