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今年以来查扣伪劣电动自行车上千辆,涉案1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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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民警查获的改造电池  本文图均为 上海市公安局 供图
今年以来,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部署,公安经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5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组织开展了3次联合清查,发现50余条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线索。
其中,针对生产、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由公安经侦部门予以刑事打击,共侦破非法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案16起,依法查扣伪劣电动自行车1000余辆、“三无”电池1700余块,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
从已侦案件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3种方式非法牟利。一是违规生产加工“三无”电池。在未获得任何生产加工许可,且未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不法分子自购原材料,经简易串联、粗陋封装后,自制高功率高容量的“三无”电池,这些电池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短路、自燃等风险。
二是为已购电动自行车进行电池非法改装。部分商家为赚取更多利润,在电动自行车电池以旧换新业务中,提供大容量大功率电池改装服务,收取改装费用获利。
三是非法改装自营电动自行车电池后对外销售、租赁。一些商家为了满足客户增加续航里程、提高车速、加大载货量的需求,将原装电池更换为60V、72V的大功率大容量电池,并对车辆的限速控制器等装置改装后对外销售或租赁,同样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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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租赁协议
4月12日,闵行警方依托行刑衔接机制,成功侦破一起涉嫌生产伪劣电动自行车后对外出租牟利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曲某两人,扣押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50辆。经查,宋、曲两人在经营电动自行车出租业务的过程中,为增加车速、延长行驶里程,进而获取更多利润,私自将电动自行车48V电池非法改装为60V电池后,以每月每辆2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
为了逃避责任,两人在明知改装行为违法的情况下,还自作聪明地在租赁合同中注明“由于使用60V电池造成的查扣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这一无效条款。
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宋某、曲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还会同监管部门约谈了承租方,要求整改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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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民警查获的改造电池
下一步,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保持对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犯罪的严打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时,进一步围追源头,组织开展跨省打击、捣毁生产窝点,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警方提示: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电压不得高于48V,请广大市民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多加关注这些安全参数。同时,为了防范安全隐患,严禁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进行非法改装。
此外,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4月29日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砺剑2024-1号”专项行动,全市报警类警情、违法犯罪案件接报数同比分别下降0.6%和12.9%,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行动中,上海警方准确把握超大城市社会治安特点,秉承“什么问题突出就打击什么”的理念,以专项行动、集中清查、集群战役、挂账整治为载体,围绕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重拳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努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