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会系统多项举措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 让劳动争议化解工作多元化

  云南网讯(记者 贺凯)4月29日,为落实全国工会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部署会以及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省总工会召开全省工会全面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视频会。
  据悉,“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指的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指的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图片
  会议采用“云视讯”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省总工会设主会场,各州(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设分会场。会议发布了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要点和《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围绕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对各用人单位提出了七项监督提示。
  近年来,全省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10月,省总工会与省高院建立了劳动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2023年4月,省总工会与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3至4月,省总工会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分别召开了工作交流会商会,就共同推进“一函两书”、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达成共识,构建了“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各级工会通过受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提出,深刻认识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夯实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工作基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注重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为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省总工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相关领导,省级各产业、系统、公司工会负责人;各州(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领导以及同级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