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山东随机监督抽查来了!

为做好2024年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4月29日,山东省疾控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监督抽查内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衔接、工作要求等做出说明。
图片
此次监督抽查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1. 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2. 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3.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4.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5. 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6. 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按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要求,无特殊原因,抽查任务下达后不再进行调整。
为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根据《通知》内容,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同时,各地要积极推进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设备等,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另外,抽查任务完成后,各地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