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投标保证金!洛阳这一政策已助企减负3.4亿元

  29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今年以来,洛阳市积极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政策。截至目前,已累计为1019个项目的8121个投标人减轻资金负担3.4亿元。
  “流动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投标保证金对企业而言可不是一笔小数。”洛阳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介绍,投标保证金少则三五万,多则几十万,中标企业从缴纳到退还最长可达35天。而在这期间,企业往往会投标多个项目,保证金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针对这一问题,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新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在参与3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时,即可免缴保证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良好主要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等,“按照政策,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实现‘零成本’参与投标,既减少了资金占用,又简化了交易流程。”中铁十五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公司已经有3个在洛阳投标的项目享受了“企业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政策,累计为企业减轻资金负担150万元。
  “该政策不仅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还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说,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扩大政策覆盖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企“轻装上阵”,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洛报融媒·洛阳网记者 赵晨熹 通讯员 余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