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作弊”“漂绿”!证监会:公司不能借ESG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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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司相关负责人在2024中关村论坛年会“ESG协同创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平行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持续评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下称《指引》)的适应性,研究推动更多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时持续加强监管,防止ESG披露出现“作弊”“漂绿”等现象,还将支持信用评级机构持续建立健全绿色企业、绿色债券评级方法体系。
公司不能借ESG“外衣”过度包装
在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上市司相关负责人在阐述如何推动ESG发展时表示,有以下三点至关重要:
首先,在凝聚共识中推动发展。ESG披露涉及面广,且难度不断提升,后续需要持续研究,在实践中加强探索,并进一步凝聚共识。证监会将持续评估《指引》的适应性,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规则,研究推动更多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其次,在加强规范中推动发展。《指引》是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考纲”,不是课外阅读材料。既然是“考纲”,那就必然要接受“监考”,防止“作弊”“漂绿”。
“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不是强制披露的,但不代表可以随意披露。”相关负责人说,公司不能将公告作为“广告”,把ESG披露作为品牌营销的手段,借由ESG的“外衣”过度包装,提供不准确的信息误导投资者。前期,已有不少案例因环境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被证监会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证监会将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持续加强监管。
最后,在健全生态中推动发展。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培训;同时,推动ESG信息的外部审验和鉴证,持续提升上市公司ESG数据的准确性和披露质量;支持信用评级机构持续建立健全绿色企业、绿色债券评级方法体系;推动加大ESG投资,推出更多指数和基金产品,以更健全的ESG生态体系促进良性循环。
ESG强制披露进入倒计时
自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2004年提出ESG(环境、社会及治理)理念和原则已经过去了20年。
今年5月1日,上海、深圳、北京三大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指引》将正式施行。根据《指引》,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450余家公司被纳入强制披露名单。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指引》明确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及披露原则,要求公司在双重重要性披露原则下,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
结合我国实际,《指引》将披露的内容分为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维度设置21个具体议题。并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披露,“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披露。同时,对首次披露时的定量披露、指标同比变化、财务影响分析适当放松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指引》要求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披露框架方面,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
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指引》针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等方面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等21个具体议题;明确拟披露的议题具有财务重要性的,公司应当结合“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对公司仅具有影响重要性的,应当按照对具体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实施方面,明确设置过渡期安排,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最晚可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