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实名举报洽川加气站非法经营,城管:非法销售行为属实

“我从1月份就开始举报,城管也已经回复洽川加气站是非法经营,但是怎么处理到现在都没有结果。”近日,合阳赵先生实名举报,合阳县洽川加气站有限公司未取得燃气许可证非法经营,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也已经回复该加气站非法销售行为属实,但至今尚无结果。
举报人:洽川加气站非法经营 销售额达500余万
赵先生是合阳人,在当地一家加气站参股。近日,赵先生在网络上实名举报,位于合阳县王村镇南蔡村东南(108)国道西侧的合阳县洽川加气站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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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份,公司给我转了5万元,出纳让我把这5万元转给洽川加气站的账户上,说这是公司新注册的公司。”赵先生表示,得知这个情况后,他发现洽川加气站开票地址和原有的一加气站是同一地址,而且洽川加气站账户上销售额已经有500余万元。
“注册这个洽川加气站有限公司我不知道,但这个公司我还是总经理。”赵先生表示,他怀疑该公司为皮包公司,2024年2月份将5万元原路返还,也向合阳县住建局实名举报,合阳县洽川加气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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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赵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2024年1月31日,合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燃气整治专班),向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移交了洽川加气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的函。
城市管理局:涉嫌非法经营 补充资料后移交公安机关
“我们没有执法权,这个事情已经向城管局转办了,由他们调查。”合阳县住建局一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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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一负责人称,赵先生举报的事情,经他们调查合阳县洽川加气站有限公司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的行为属实。
华商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4月12日,合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向燃气整治专班复函:经城管局和住建局燃气办多次联合现场检查,经调查:合阳县洽川加气站有限公司未取得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的行为属实,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举报材料反映,该公司从2023年9月20日至今非法经营款项超过500多万元,依据刑法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于4月11日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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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由于缺少2个资料,公安机关将案件退回。”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向燃气整治专班发函,正在补充资料,待资料齐全会尽快移交。
华商报记者从合阳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确已将相关资料退回,待城管局补充资料。
华商报记者 邢雪雪 编辑 郭乔娜 张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