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把国家节水条例落到每滴水上

掌上春城讯 5月1日起,《节约用水条例》将施行,昆明作为我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将把国家节约用水行动落实到每一滴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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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处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分水岭地带,受地理、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水资源较为匮乏,是我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特别是2023年以来,昆明遭遇气象干旱,库塘蓄水不足,城市供水面临严峻形势,节约用水刻不容缓,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熊国志介绍,节水是解决水安全问题的关键,针对节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措施,强化保障监督,着力构建全面系统的节水制度体系。
昆明将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管理,控制高耗水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城市节水降损,促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多年来,昆明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保障再生水利用、雨水综合利用等节水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使用。去年以来,昆明结合抗旱保供水节水工作要求,严控计划(定额)用水指标,对各计划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严格按月进行考核,对超计划(定额)单位严格收缴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水费。
同时,昆明还加强集中式再生水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完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管理模式。2023年滇池流域内再生水回用量43254.35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61.04%。
目前,全市范围共审查节水措施方案4000余件,滇池流域内600余个建筑与小区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37.4平方公里,顺利完成省、市任务目标。
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下一步,昆明将把《节约用水条例》落实落细,强化节水措施,加强用水管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让昆明节水不断取得新成效。
国家层面首次“节水”立法。根据《节约用水条例》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超过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采取限制用水措施或者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未回收利用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杨官荣
责编:李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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