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目录调整,应跟上时代步伐丨时评

 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环境和职业危害更加复杂多样。“颈椎病、腰背痛算职业病吗?”“技术、工艺推陈出新,职业病病谱会不会随之变化?”说起职业病,有劳动者提出疑问,也有劳动者饱受困扰。专业人士呼吁,适时、灵活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适当简化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4月29日工人日报)
 职业病目录调整,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近年来,要求将颈椎病等疾病列入法定职业病范畴的社会呼声较高。早在2019年8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虽未列入职业病范畴,但都是与职业活动有关的疾病,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这些疾病都有可能被列入职业病相关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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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国有部分职工以体力劳动为主,外伤、粉尘等是导致职业病的主要原因。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体力劳动渐渐被脑力劳动取代,长期坐办公室、面对电脑成为劳动者们主要的工作方式,传统的职业病以较快的速度向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演变。既然职业病病谱处于不断演变过程当中,职业病目录因此也有必要适时调整。
然而,调整职业病也面临诸多难题。比如,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的病因复杂,除了工作原因,生活和娱乐等都可导致这类疾病,如何判断疾病主要由工作而非生活引起,在技术上存在难度。职业病需要病休,有诊疗费用和赔付等支出,基本医保和职业病保障如何做好衔接等,也面临一些新问题。与过去的目录微调相比,因产业结构升级和劳动方式转变导致的职业病目录调整是一个大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在其他很多方面配合作出相应调整。
其实,相关的准备工作已在悄然进行。比如从去年3月起,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启动“企业职工体质检测万里行”活动,由此活动摸清了职工“健康家底”,为调整职业病目录积累理论依据。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预防和诊疗,在跨省异地看病已成常态的背景下,职业病防治也要顺应这一医改趋势。因此,自今年4月1日起,全国各省份开始试点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此举有利于探索新时代职业病诊疗的跨区域保障。如何诊疗新纳入的职业病、怎么保障新职业病患者的基本权益等,这些基础性工作在我国正加紧实施并且不断完善。
毫无疑问,职业病病谱将随着社会的发展加速演变,固守过去的目录已越来越不合时宜。职业病目录迟早会作出较大幅度的调整,在此之前,应尽快化解争议、消除模糊空间,并通过优化职业病诊断技术、明确职业病认证规则等方式,不断累积共识和创造条件,如此才能尽快为调整职业病目录搬开绊脚石,让调整恰逢其时、恰到好处,进一步维护好职工的健康权益。
文/罗志华